六大设计原则之「里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六大设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2. 里式替换原则
  3. 依赖倒置原则
  4. 接口隔离原则
  5. 迪米特原则
  6. 开闭原则

Java使用extends关键字来实现继承,它采用了单一继承的规则,C++则采用了多重继承的规则,一个子类可以继承多个父类。从整体上来看,利大于弊,怎么才能让“利”的因素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减少“弊”带来的麻烦呢?解决方案是引入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简称LSP),什么是里氏替换原则呢?它有两种定义:

1.第一种定义,最正宗的定义:

If for each object o1 of type S there is an object o2 of type T such that for all programs P defined in terms of T, the behavior of P is unchanged when o1 is substituted for o2 then S is a subtype of T.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2.第二种定义:

functions that use pointers or references to base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 of derived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第二个定义是最清晰明确的,通俗点讲,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替换为子类还不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使用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但是,反过来就不行了,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就能适应。

语言组织描述:
即java的多态。定义一个接口类,每个子类去实现该接口,每个子类对实现的接口可以实现对应的业务逻辑。随着业务的增加,优势就可以看到了,可以通过新增子类去实现不同的业务,同时不会影响主逻辑,方便拓展。

里氏替换原则通俗的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它包含以下4层含义:

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总结:

里氏替换法则诞生的目的就是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时版本升级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增加子类,原有的子类还可以继续运行

在我们项目实施中就是每个子类对应了不同的业务含义,使用父类作为
参数,传递不同的子类完成不同的业务逻辑,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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