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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来,人们踊跃的提倡和使用设计模式,其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实现代码的复用性,增加代码的可维护性。设计模式的实现遵循了一些原则,从而达到代码的复用性及增加可维护性的目的,设计模式对理解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有很好的启发,不看设计模式,很难深层地体会到面向对象开发带来的好处 。在刚开始学习中,很难做到将这些模式融汇贯通,所以这个需要我们在编码前多思考,等想充分了,在开始实践编码。下面是设计模式应当遵循的七大原则
1.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开放-封闭原则的意思就是说,你设计的时候,时刻要考虑,尽量让这个类是足够好,写好了就不要去修改了,如果新需求来,我们增加一些类就完事了,原来的代码能不动则不动。这个原则有两个特性,一个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另一个是说“对于更改是封闭的”。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比如,刚开始需求只是写加法程序,很快在client类中完成后,此时变化没有发生,需求让再添加一个减法功能,此时会发现增加功能需要修改原来这个类,这就违背了开放-封闭原则,于是你就应该考虑重构程序,增加一个抽象的运算类,通过一些面向对象的手段,如继承、动态等来隔离具体加法、减法与client耦合,需求依然可以满足,还能应对变化。此时需求要添加乘除法功能,就不需要再去更改client及加减法类,而是增加乘法和除法子类即可。
绝对的修改关闭是不可能的,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做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当变化发生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同类的变化。
我们希望的是在开发工作展开不久就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候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现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