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填制凭证
填制
1、增加:
- 单击增加按钮或按[F5]键,增加一张新凭证。
- 增加-【调用常用凭证】:输入或参照选择常用凭证代号,即可调用。
- 增加-插入凭证:在原有的凭证中插入一张凭证,插入凭证凭证类别、凭证编号自动生成,即为被插入凭证的凭证类别、凭证编 号,不可修改。插入凭证保存后,之后的凭证凭证号自动加1,已记账凭证之前不允许插入凭证。
2、凭证复制:
系统支持两种复制模式。选择“仅复制凭证分录”时,凭证复制不复制当前凭证的现金流量以及预算信息。选择“复制包含预算项目/现金流量”时,复制凭证时同时复制当前凭证的现金流量以及预算项目信息
3、冲销:
在录入凭证时,用鼠标单击【冲销凭证】按钮制作红字冲销凭证。输入要冲销凭证的所在月份、凭证类别和凭证号,系统自动制作一张红字冲销凭证,本功能的作用是自动冲销某张已记账的凭证。
4、凭证草稿保存:
用户在新增凭证过程中如果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可以保存这张未完成且未保存过的凭证,这张凭证是一张草稿凭证,可以是结转生成的凭证,但不包括其他系统生成的凭证。在保存时,不做任何合法性校验,凭证号也不保存。等以后要使用或继续完成这张草稿凭证时可以按操作员引入。
- a.保存凭证草稿:选择【草稿】-【凭证草稿保存】菜单,保存当前未完成的凭证,方便以后引用继续完成。每个操作员只能保存一张未完成的凭证,保存第二张草稿凭证时系统提示"已存在一张未完成凭证,是否覆盖",选择"是"则保存第二张凭证草稿,删除第一张;如果选择"否",则不保存第二张。
- b.引入凭证草稿:选择【草稿】-【凭证草稿引入】菜单,将以前未完成的凭证引入继续完成。当凭证填制完成需要保存时,系统提示"是否保留引入的凭证",选择"是"则保存那张未完成的凭证,以后还可以引用;如果选择"否"则删除那张未完成的凭证。
5、作废、恢复凭证:
进入填制凭证界面后,通过点击〖首页〗〖上页〗〖下页〗〖末页〗按钮翻页查找或点击〖查询〗按钮输入条件查找要作废的凭证。
- a.用鼠标单击【作废/恢复】按钮,凭证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表示已将该凭证作废。
- b.作废凭证仍保留凭证内容及凭证编号,只在凭证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作废凭证不能修改,不能审核。在记账时,不对作废凭证作数据处理,相当于一张空凭证。在账簿查询时,也查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
- c.若当前凭证已作废,用鼠标单击【作废/恢复】按钮,可取消作废标志,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
6、整理:
有些作废凭证不想保留,可以通过凭证整理功能将这些凭证彻底删除,并利用留下的空号对未记账凭证重新编号。【操作步骤】如下:
- a.进入填制凭证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