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来自洛阳的程序员在离职后的第二个月收到了原公司的汇款2400元,该笔汇款备注了竞业协议补偿款,在收到该笔汇款后不久,原公司就以“违反竞业协议”的名义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该程序员赔偿公司35万元。一起来看一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收到神秘 2400 元汇款
却要赔偿 18 万?
该程序员于2019年10月31日从原公司正常离职,离职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条款为: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工作。
11月4日该程序员入职了新公司,社保也转到了新公司。12月12号,他收到了来自原公司的一笔2400元的汇款,该笔汇款备注了是竞业协议补偿款。在收到汇款后没几天,原公司以该程序员违反竞业协议的名义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损失35万元。原公司在诉状中称,该程序员的工作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属于机密岗位。
2020 年 4 月,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原公司胜诉,该程序员需赔偿公司 183378 元。劳动仲裁庭认为该程序员在原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属于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符合竞业限制的范围。其离职前已掌握原公司做软件开发业务的相应技术,离职后到新公司工作,该技术也随着一并进入了新公司,此时新公司具备了做原公司业务相同技术的条件。此外,该程序员新入职公司的经营范围中的“软件开发”并未限制行业,故而两个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对此,该程序员认为原公司是做城市规划等测绘相关软件的,新公司做矿山管控系统软件的,这两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该程序员对此仲裁结果有异议,于是上法院诉讼。2020年8月,法院一审结果出来了。法院采取了原公司的说法,认为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