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曾说过,在中国,90%的公司都是兄弟合伙,仇人散伙,为什么?究其原因,都是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导致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合伙创业本来求共同利益,如果不能公平合理的进行利益分配,合伙必然矛盾重重。
一、在创业前期,因为还没有盈利,合伙人间还能同心同德,而一旦公司开始盈利,涉及到利益分配,就不免同床异梦,因为肯定有人会觉得不公平,觉得自己干的多拿的少哦。
二、前期创业过程中不要找那些只投资不干活的人,但无论他跟你什么样的关系,一定要记得签协议。所有不签协议的合作,最后都有可能是不欢而散的。
三、退出的机制没讲好。如何退出,只要不想干了都能够走,这个时候你再来讨论对和错的时候就已经晚了。
四、一定要记得不能够均分股权,在你的团队当中一定有一个老大能说了算,如果大家的股份都是均分的,谁说了都不算。我无论你赚钱不赚钱,项目一定要做的很清晰,又在算利润的时候没有算折旧的成本,按账户的钱来分红,实际上的钱不等于你的利润,其股东之间一定要约定假期,请假也好,病假也好,还有分红的事件,还有我们每个人承担的责任,都要在合约里面去约定好。把合伙人之间不拿工资,只拿分红,不拿工资之后,刚开始大家可能会一起来努力,但是干着干着你发现有人很用心很努力,而有的人慢慢就躺股权上睡大觉了。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协议才是。这个保障股东的权责利的规则提前设计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所以与人合伙开公司,你必须跟对方签订,比如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股东退出协议机制、股东保密协议、股东竞业禁止协议等。
总之,不高估人性,能用法律约定的地方,硬要用法律,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合伙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