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olity Principle)
最简单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它用于控制类的粒度大小。
定义: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区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它变化的原因。
二,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当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扩展。
三,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地使用(替换成)其子类的对象。
四,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定义:抽象不应该依赖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五,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定义: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六,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项目作用。
设计模式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