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做openjudge的LETTERS时,用了递归..(当然这是一句很有用的废话)
然后提交来~提交去~总共WA了3次..
在第3次的时候社里某同学都说这代码可以AC..
然后提交上去还是WA..
当时也是整的我一脸懵逼..为!什!么!还!是!W!A!
然后终于有细心的同学发现了递归的某处错误...
没错我当时提交上去的就是这样的..
为什么会有两个x+1!!还不是我图个省事就直接复制粘贴了!!!
啊啊啊啊啊!!万万没想到!!我居然忘记改符号了!!
简直尴尬
然后把第二个x+1改成x-1提交上去AC了..
然后讲一下另一个同学的事.
在一次考试的时候..他交了一个程序..
然后那个程序得了0分..
然后就有人把他的代码发上来了..
然后他说了一句:再也不复制粘贴了
然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被复制粘贴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