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条件 | 资助标准/万 |
深圳市 | 2020年的指南纳统时间更改为前2年(2018.1.1-2019.12.31) | 10 |
龙岗区 | 首次纳统的规上企业 | 20 |
宝安区 | 首次纳统的规上企业 | 10 |
龙华区 | 首次纳统的规上企业 | 对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产值增长10%-30%的, 按其上年度新增经济贡献的20%给予资助,上年度产值 增长30%以上的,按其上年度新增经济贡献的30%给予 资助,最高2000万元。 |
光明区 | 首次纳统的规上企业 | 20 |
福田区 | 1、上年度1月1日后新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工业企业。 3、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统计数据库,上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上年度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上年度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 | 根据其产值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
南山区 | 首次纳统的规上企业 | 对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零售、批发、餐饮:10万; 服务业:2000万以上奖励20万,2亿以上奖励50万; 工业:奖励20万,必须在本地有工厂; 房地产:10万 |
罗湖区 | 1、工业总产值扶持。对年总产值3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上一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奖励。 3、工业增加值扶持。对年工业增加值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工业增加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1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10万 |
坪山区 | 对符合坪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鼓励类的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制造行业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 | 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
盐田区 | 10万 | |
大鹏新区 | 20-3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