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
概念:将多个类中的共性描述提取出来单独进行描述,不需要在这些类中再进行描述,只要让这些类与单独描述的这个类有关系就可以了,这个关系就叫继承。
格式: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特点: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有了这个关系,才有了多态的特性。
(3)子类在继承父类时,会继承父类中的全部的属性与方法。
(4)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当功能内容不同时,了类对象不确定要运行哪一个。但是JAVA保留了多继承这个种机制,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即多实现。
(5)JAVA支持多层继承,也就是一个继承体系。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的共性功能,通过了解共性功能,就可以知道该体系的基本功能,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那么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且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简单一句话,查阅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示例:
//定义一个Person类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int age;
}
//定义Student继承Person类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void study(){}
}
//定义Worker类继承Person类
class Worder extends Person
{
void work(){}
}
说明:定义了一个Person类,类中定义了name属性和age属性,同时定义了Student类和Worker类,因为Student类和Worker类继承了Person类,此时Student类和Worker类也具有name属性和age属性,所以Student类和Worker类不需要再定义name属性和age属性。
注意: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面继承,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可以继承。
2、子父类中类成员的特点
2.1、子父类中变量的特点
(1)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this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的是父类对象的引用。
示例:
//定义Fu类
class Fu
{
int num=4;
}
//定义Zi类
class Zi extends Fu
{
int num=5;
void show1()
{
//通过this关键字调用本类定义的num变量
System.out.println(this.num);
}
void show2()
{
//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从Fu类继承的num变量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
}
}
说明:定义了一个Fu类,Fu类中定义了一个num属性,定义一个Zi类继承Fu类,Zi类中定义了一个与Fu类中同名的num属性,此时,若建立一个Zi类的对象调用show1方法,则打印的是Zi类中定义的num,调用show2方法时,则打印的是Fu类中定义的num。
(2)子类在继承父类时,会继承父类中的全部的属性与方法,如果父类中的成员被private所修饰,则表示父类对子类隐藏了此成员,子类将无法显式地调用此成员,只能隐式的去调用。
示例:
//定义一个Fu类
class Fu
{
//将变量num私有
private int num=4;
//定义访问num的方法
int getNum()
{
return num;
}
}
//定义Zi类继承Fu类
class Zi extends Fu
{
//Zi类只能通过从Fu继承的getNum方法去访问num
System.out.println(getNum());
}
说明:定义了一个Fu类,定义了一个Zi类继承Fu类,此时不能通过Zi类的对象直接访问Fu类中的num属性。
2.2、子父类中函数的特点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时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了一样,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即重写(覆盖)。此时父类的方法还是在内存中,只是此时父类的方法没有运行而已。
应用:当子类继承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此时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子类想要的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性,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示例:
class Fu
{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
class Zi extends Fu
{
//复写从Fu类继承的show方法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
说明:定义了一个Fu类,Fu类中定义了一个show方法,定义了一个Zi类继承Fu类,Zi类中也定义了一个show方法,当建立一个Zi类对象去调用show方法时,调用的是Zi类中的show方法,即会打印Zi show,此时称Fu类中的show方法被Zi类中的show方法覆盖。
注意:子类覆盖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才可以覆盖,否则编译失败。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重写与重载的区别: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重写要求子父类中的方法一模一样。
2.3、子父类中构造函数的特点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super(),即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在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必须手动通过super语句的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构造函数。也可以在子类的构造函数的第一行手动指定this语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示例:
class Fu
{
Fu()
{
System.out.println(“Fu run”);
}
}
class Zi extends Fu
{
Zi()
{
System.out.println(“Zi run”);
}
}
说明:当用Zi z=new Zi()建立Zi类对象,在Zi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会先打印Fu run,再打印Zi run,因为此时Zi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super()语句去调用Fu类中的构造函数。
注意: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为什么要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一定要先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
2.4、final关键字
概念:final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和变量。
特点:
-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
-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
-内部类只能访问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3、抽象类
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这时可以进行向上抽取,但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被抽取的功能被称为抽象方法,包含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和抽象方法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格式:
abstract class 类名
{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抽象方法名();
}
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d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有意义。
(4)抽象类中的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示例:
//定义一个抽象类Student
abstract class Student
{
//定义一个抽象方法
abstract void study();
}
class BaseStudent extends Student
{
//对从Student类继承的study方法进行复写
void study(){}
}
说明:定义了一个抽象类Student,定义了一个BaseStudent继承了Student,此时,不能用new建立Student的对象,而BaseStudent的对象若要调用Student的study方法,需要先在BaseStudent类中复写该方法。
注意:抽象类中可以有抽象方法和一般方法。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但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抽象类与一般类的区别: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无法定义主体,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练习:
对员工进行建模,员工包含三个属性,姓名,工号和工资,经理也是员工,除了含有员工的属性外,还有奖金属性,用继承的思想设计出员工类和经理类。
//定义一个抽象类Employee
abstract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id;
private double pay;
Employee(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
{
this.name=name;
this.id=id;
this.pay=pay;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
}
//定义Manager类继承Employee类
class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定义Manager类特有成员bonus
private int bonus;
Manager(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intbonus)
{
super(name,id,pay);
this.bonus=bonus;
}
//复写Employee的work方法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Managerwork");
}
}
//定义Pro类继承Employee类
classPro extends Employee
{
Pro(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
{
super(name,id,pay);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Prowork");
}
}
模版方法设计模式:在定义功能时,功能的一部分是确定的,但是有一部分是不确定的,而确定的部分在使用不确定的部分,那么这时就将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由该类的子类去完成。
示例:
获取一段程序运行的时间
//定义抽象类GetTime
abstract class GetTime
{
//定义获取程序运行时间的方法
publicfinal void getTime()
{
longstart=System.currentTimeMillis();
runCode();
longend=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Runtime:"+(end-start));
}
//定义抽象方法runCode
publicabstract void runCode();
}
//定义SubTime类继承GetTime
class SubTime extends GetTime
{
//复写runCode方法
publicvoid runCode()
{
for(inti=0;i<1000;i++)
{
System.out.println(i);
}
}
}
public class TemplateDemo
{
public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创建SubTime类对象
SubTimest=new SubTime();
//获取runCode方法内代码的运行时间
st.getTime();
}
}
4、接口
概念:初期理解,可以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当抽象类中的方法都是抽象的,那么该类可以通过接口的形式来表示,接口用interface来定义。
格式:
interface 接口名
{
public abstract 方法名();
}
格式特点:
(1)接口中常见定义:常量、抽象方法。
(2)接口中的成员都是有固定修饰符的。
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方法:public abstract
(3)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的。
注意:接口是不可以创建对象的,因为有抽象方法。接口需要被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全部都覆盖后,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子类是一个抽象类。定义子类时用implements关键字对接口实现。
示例:
//定义一个接口
interface Inter
{
public static final NUM=3;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定义Test类实现Inter接口
class Test implements Inter
{
public void show(){}
}
说明:定义了一个接口Inter,定义了一个Test类实现了接口Inter,此时Test类需要复写Inter内的抽象方法才可以实例化。
接口特性:
(1)接口可以被类多实现,因为接口中的方法都是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主体。也是对多继承不支持的转换形式,JAVA支持多实现。
示例:
interface InterA
{
public abstract voidshow();
}
interface InterB
{
public abstract voidmethod();
}
//定义Test类同时实现接口InterA和InterB
class Test implements InterA,InterB
{
public void show(){}
public void method(){}
}
说明:定义了两个接口InterA和InterB,定义了一个Test类实现了接口InterA和InterB。
(2)子类可以在继承父类的同时再实现接口。接口可以继承接口且可以多继承,前提是若多个父接口中有相同的方法,则这些方法必须有相同的返回值类型。
示例:
interface InterA
{
public abstract voidshow();
}
interface InterB
{
public abstract voidmethod();
}
class Demo
{
public voidfunction(){}
}
//定义Test类在继承Demo类的同时实现接口InterA和InterB
class Test extends Demo implements InterA,InterB
{
public void show(){}
public void method(){}
}
说明:定义了两个接口InterA和InterB,定义了两个类Test和Demo,Test类先继承了Demo类再实现了接口InterA和InterB。
(3)接口之间支持多继承
示例:
interface InterA
{
public abstract voidshowA();
}
interface InterB
{
public abstract voidshowB();
}
//定义接口InterC继承接口InterA和InterB
interface InterC extends InterA,InterB
{
public abstract voidshowC();
}
说明:定义了三个接口InterA,InterB和InterC,接口InterC同时继承了接口InterA和接口InterB。
接口的特点:
(1)接口是对外暴露的规则。
(2)接口是程序的功能扩展。
(3)接口可以用来多实现。
(4)类与接口之间是实现关系,而且类可以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个接口。
(5)接口与接口之间可以有继承关系。
5、多态
(1)多态的定义:某一事物的多种存在形态。
(2)多态的体现:父类的引用指向了自已的子类对象。父类的引用也可以接收子类的对象。
(3)多态的前提:类与类之间必须有关系,要么是继承关系,要么是实现关系。通常还有一个前提,即存在覆盖。
(4)多态的好处:多态的出现大大的提高了程序的扩展性。
(5)多态的弊端:虽然提高了扩展性,但是子类对象只能使用父类的引用访问父类中有的成员。
示例:
abstract class Animal
{
publicabstract void eat();
}
public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publicvoid eat(){}
publicvoid catchMouse(){}
}
说明:定义了一个抽象类Animal,定义一个Cat类继承Animal,同时重写Animal类中的eat方法,并且定义了本类特有的方法catchMouse,此时可以通过Animal a=new Cat()来建立Cat的对象,即建立Animal的引用来指向Cat的对象。此时可以通过Animal类的引用a去调用Cat类中的eat方法,但是不能用a去调用Cat类中的特有方法catchMouse。
(6)转型:当将父类的引用指向自已的子类对象时,称为类型提升,即向上转型。当想要调用子类中的特有方法而将父类的引用强制转成子类类型时,称为向下转型。
在上例中,通过Animal a=new Cat()来建立Cat的对象称不类型提升(向上转型),如果想用Animal的引用a去调用Cat类的特有方法,就需要将Animal的引用强制转换为Cat类型,即Cat c=(Cat)a;此时就称为向下转型。
注意:千万不要将父类对象转成子类类型,我们能转换的是父类引用指向了自已的子类对象时,该应用可以可以被提升,也可以被强制转换。多态自始至终都是子类对象在做着变化。
6、多态中成员的特点
(1)在多态中非静态成员函数的特点:在编译时,参阅引用型变量所属的类中是否有调用的方法,如果有,编译通过,如果没有,编译失败。在运行时,参阅对象所属的类中是否有调用的方法。
示例:
class Fu
{
public void method1()
{
System.out.println(“Fu_method_1”);
}
public void method2()
{
System.out.println(“Fu_method_2”);
}
}
class Zi extends Fu
{
public void method1()
{
System.out.println(“Zi_method_1”);
}
public void method3()
{
System.out.println(“Zi_method_3”);
}
}
说明:定义一个Fu类,类中有method1和method2两个方法,定义Zi类继承父类,Zi类中重写了Fu类中的method1方法并定义了本类特有的method3方法,当通过Fu f=new Zi()建立Zi类对象后,可以通过f调用method1和 method2方法且打印结果分别为Zi_method_1和Fu_method2,但如果通过f去调用Zi类中的method3时,编译会失败。
(2)在多态中成员变量的特点:无论在编译还是在运行时,都参阅引用型变量所属的类中是否有调用的变量。
class Fu
{
int num=5;
}
class Zi extends Fu
{
int num=8;
}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main(String[] args)
{
Fu f=new Zi();
//Fu类引用只能调用Fu类中的num
System.out.println(f.num);
}
}
说明:上述程序中父类引用f会调用Fu类中的num,即程序结果会打印5。
(3)在多态中静态成员函数的特点:无论在编译还是在运行时,都参阅引用型变量所属的类中是否有调用的函数。
class Fu
{
public static voidmethod()
{
System.out.println(“Fu_method”);
}
}
class Zi extends Fu
{
public static voidmethod()
{
System.out.println(“Zi_method”);
}
}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main(String[] args)
{
Fu f=new Zi();
//此时Fu类引用只调用Fu中类的method方法
f.method();
}
}
说明:上述程序中Fu的引用f调用的是Fu类中的method方法,即程序结果打印Fu_method。
7、Object类
Object类是所有对象的直接或间接父类。该类中定义的是所有对象都具备的功能。
(1)equals方法:equals方法是Object类提供的用于比较两个对象是否相同的方法,该方法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内存地址值,若两个对象的内存地址值相同则返回true,否则返回false。当定义一个类时,该类默认继承Object类,所以该类会继承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此时可以重写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定义自己特有的比较内容。
示例:
class Demo1
{
private int num;
Demo1(int num)
{
this.num=num;
}
}
class Demo2
{
private int num;
Demo2(int num)
{
this.num=num;
}
//复写Object类的equals方法
public Booleanequals(Object obj)
{
//判断obj是否是Demo2的实例对象
if(!(objinstanceof Demo2))
returnfalse;
Demo2d=(Demo2)obj;
returnthis.num==d.num;
}
}
class Demo
{
public static voidmain(String[] args)
{
Demo1 d11=newDemo1(2);
Demo1 d12=newDemo1(2);
//调用的是从 Object中继承的equals方法
System.out.println(d11.equals(d12));
Demo2 d21=newDemo2(3);
Demo2 d22=newDemo2(3);
//调用的是Demo2类中复写的 equals方法
System.out.println(d21.equals(d22));
}
}
说明:上述程序中,定义了两个类Demo1和Demo2,其中Demo1没有复写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Demo2中复写了Object类中的equals方法,所以当Demo1的对象调用equals方法是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地址值,当Demo2的对象调用equals方法是比较的是两个对象 中num的值,所以程序结果打印的是false和true。
(2)toString方法:toString方法是Object类提供的用于返回对象的字符串,该字符串由对象所属的类名、@符号和对象的哈希码组成。当定义一个类时,若想该类的对象在调用toString方法时能打印自己想要的内容,可以重写toString方法。
示例:
、
运行结果:
说明:定义了两个类Demo1和Demo2,其中Demo1没有复写Object类中的toString方法,Demo2中复写了Object类中的toString方法,当两个类的对象分别调用toString方法时,Demo1的对象调用的是Object类中默认的toString方法,当Demo2的对象调用的是Demo2类中重写的toString方法。
8、内部类
(1)定义:将一个类定义在另一个类的里面,对里面那个类就称为内部类(内置类、嵌套类)。
(2)格式:
class 外部类名
{
class 内部类名
{
}
}
(3)内部类访问特点:
-内部类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成员,包括私有成员,因为内部类中持有了一个外部类的引用,格式为外部类名.this.成员名
-而外部类要访问内部类中的成员必须要建立内部类的对象。
-当内部类定义在外部类的成员位置上,而且非私有,可以在外部其他类中直接建立内部类对象,格式:外部类名.内部类外 变量名=外部类对象.内部类对象
示例:
class Outer
{
private int num=3;
//定义一个内部类
class Inner
{
void function()
{
System.out.println(num);
}
}
void method()
{
Inner in=newInner();
in.function();
}
}
说明:定义了一个外部类Outer,在Outer中定义了内部类Inner,此时在Inner类中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Outer类中的成员,而外部类Outer若要访问内部类Inner的成员时,需先建立Inner的对象。
若要在其他类中建立内部类Inner的对象,其格式为:Outer.Inner in=newOuter().Inner()。
内部类可以被私有修饰。当内部类被私有后,就不能在其他类中访问内部类了。
(4)静态内部类:当内部类在成员位置上,就可以被成员修饰符所修饰,如private将内部类在外部类中进行封装,而static使内部类具备static的特性,成为静态内部类。
注意:内部类定义在局部时,不可以被成员修饰符修饰。可以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成员,因为还持有外部类中的引用,但是不可以访问它所在的局部中的变量,只能访问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5)静态内部内的访问特点:
-当内部类被static修饰成为静态内部类后,只能直接访问外部类中的静态成员。
-在外部其他类中访问静态内部类的非静态成员:new 外部类名.内部类名().内部类成员。
-在外部其他类中访问静态内部类的静态成员:外部类名.内部类名.内部类成员。
注意:当内部类中定义了静态成员,该内部类必须是静态的。当外部类中的静态方法访问内部类时,内部类必须是静态的。
(6)内部类定义原则:当描述事物时,事物的内部还有事物,该事物用内部类来描述,因为内部事物在使用外部事物的内部。
(7)匿名内部类:
-匿名内部类其实就是内部类的简写格式。
-定义匿名内部类的前提:内部类必须是继承一个类或实现接口。
-匿名内部类的格式:new 父类名或接口名(){定义子类的内容}
-其实匿名内部类就是一个匿名子类对象。可以理解为带内容的对象。
-匿名内部类中定义的方法最好不要超过3个。
示例:
//定义一个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AbsDemo
{
abstract void show();
}
class Outer
{
private int num=3;
/*
class Inner extends AbsDemo
{
voidshow()
{
System.out.println(num);
}
}
*/
void method()
{
//new Inner().show();
//定义匿名内部类
new AbsDemo()
{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num);
}
}.show();
}
}
说明:定义了一个外部类Outer,Outer中有一个method方法,method方法需要调用用内部类中的show方法,那么此时需要在method方法中建立内部类的对象,如果此内部类的对象只需使用一次,则可以在method方法中定义匿名内部类,程序中定义的匿名内部类相当于程序中注释的部分的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