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在微博上看到大家讨论学什么语言性价比高,有人就推荐学JavaScript。
一直因为工作性质必须用JavaScript,除了勤恳coding,对这种“抽象问题”还真没仔细考虑过。好歹也有了几年的工作经验,万一别人问起这种问题回答不上来,岂不脸红?
于是翻出当年的博文 JavaScript核心指南(JavaScript. The Core.) 又拜读一遍,想找一个讲起来很牛很专业的答案,比如无约束的变量类型啦,灵活的原型链结构啦等等。无奈看了半天,回想起来这些知识只是“要学习JavaScript”的结果,而不是其动力,遂放弃。
让自己回到最初学JavaScript的状态。。。到底什么东西吸引了我没有抵触地学习JavaScript并使用下去?
起码应该有以下两点吧!
首先,JavaScript不需要我学习配置专门的运行环境,当我还不知道eclipse、visual studio时,就可以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里面跑JavaScript。到后来出了firebug,就更如虎添翼了。 ———— 适合不愿意为了学习一种语言还要同时学习广大周边技术的懒人
其次,JavaScript能直接控制可见的html页面元素,它运行的结果在浏览器里面也是直接可见的。————适合在所见即所得理念下成长的视觉系人种
对于视觉系的懒人,遂乐而学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