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方案
人力资源中心针对两化融合实施方案策划结果,按照《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控制程序》的要求开展涉及的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工作。为确保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的顺利进行,针对具体的优化执行过程,人力资源中心应组织相关部门需制定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明确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的实施主体及相关方的责任和权限,并制定计划;
b)确保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的需求得到有效安排和沟通;
c)确保拟打造新型能力涉及的业务流程职责、部门职责与岗位职责得到合理划分、规定和沟通,并建立职责协同机制。
d)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方案应与所有相关方(包括与技术实现、数据开发利用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并得到分管领导的批准。
e)围绕能力建设,完成特定部门或业务环节内的业务流程优化设计,对涉及的部门或业务环节内业务流程相关内容进行界定;
f)应用信息技术,支持部门内或以部门为节点的业务流程运行管控,实现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
8.2.2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执行
人力资源中心应按照《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控制程序》要求,管理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的执行过程,并保留文件化信息,在保证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应确保:
a)兼顾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利益;
b)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
人力资源中心应注重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沟通协调问题、变更问题、纠纷及优化建议等的处理,并保持实施与执行全过程的记录,以便于后续的追溯和持续改进。
2、 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的监督与控制
对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过程应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人力资源中心应按照《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控制程序》要求,定期参与实施过程的协调会议或评审会议,确保获得优化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对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过程进行监督。实施过程监督时,应至少包括:
a)确保获得优化过程中的动态信息;
b)制定应对措施,确保优化过程中的冲突和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和处理。
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过程的文件化信息依据《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控制程序》规定要求进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