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冂*>表示所有带有冂的字根,如:冋、冈、鬲下、繭下,但:冃、冄、冊、<扁下>,又例外。
2。<幸下>,用于幸、凿,不用于南。
3。违反笔顺:黑从土(熏又从二不从土),里从土,韦先写二丨,继:纟?米,断:?米斤,葘中:笔顺为一巛,郑码作巛一,
违反根顺:兆先写四点
进一步还违反字理:丑=ユ十,未=二<木无一>,朱=<牛无丨><木无一>,州=⺍川,夹=二火(本来字理从一火的昚上又拆为大丷),来=二氺,
4。明显的字理不用:⺮为独立的字根,但竹不是⺮,而是「丿一丨丿一亅」。印左不作爪,作卬左加一。
5。<寸无点>是字根,可用于才、于,但又不用于寸,寸是独立字根。
6。形近根,拆分之后立即靠到形近根,又不管其起笔了:禺,其中<虫无口>归为「厶」,但字形相近的禹,又从「虫」。按:厶为折点,<虫无口>为丨一丶。
7。隶从氺,求却为<寸无点><氺无亅>丶。
8。既有<韋上>字根,五又不用,五=工乛。既有彑,互不用,互=二<互无二>
9。既有<乆无丶>,乡用,亥用,乆不用,乆=ㄥ人。
10。用从⺆キ,甩从冃乚 | ⺆二乚。
11。段左拆为亻三。
12。常使用未声明的形近根:例如:亦下之<丿亅>归于<丿丨>。<木无一>归于小。車归于惠上。北左归于丬。班中归于丷。
以上,问题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