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惨创业者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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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篇号称中国最惨创业者的文章在创投圈很火,本以为这个最惨有点浮夸,因为创业圈从来不缺惨,真要比谁惨,真不好说,但是看了全文这个创业者的遭遇,着实真的挺惨的。

这个创业者经历了什么呢,这里简单给大家叙述下。

09 年的时侯这名创业者 A 发现了一个不错的模式,开始创业,而他的前任领导 B 觉得模式不错,想一起入股,于是 B 投资 50w,A 和 B 各占 45% 股份,10% 分给员工。

没想到 13 年赶上了互联网的兴起,公司发展越来越大,月营收一度达到几百万,不少资本闻风而动,而 B 提出某基金的负责人 C 是他的朋友,考虑融资,肥水不流外人田,让 C 所在的基金入股。

于是,14 年,C 所在的基金公司投资了 1300w 进公司,占 10% 股权,然后又用 1300w 收购了 A 2.5%,B 7.5%的股权,股权结构变成了创业者 A 持股 36.5%,B 持股 33%,某基金占股 20%。

并且签署了创业圈常见的对赌协议,承诺 17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上市的话,A 和 B 需要回购基金入股的股份。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按照股权比例来看,A 依然占据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然而这股权结构已经暴露了潜在的风险。

紧接着,A 和 B 在公司重大业务方向决策的时侯发生了分歧,A 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他出差回来的时侯,公章被拿走,B 和 C 基金联手占股 53%,占领了对公司的绝对控股权,要求 A 辞去总经理出局,并且要求 A 把手上的股份转让给 B。

A 无奈之下,最后同意以净资产的价格把股权全部转让给了 B,并且和 C 基金口头协议之后对赌协议与他无关。

再之后,免去了 A 的董事,自此 A 与他亲手创立的公司已无任何关联。

本以为这次创业经历就这么结束了,虽说没能走到最后,但是最后股权兑现了现金,也不枉费这次创业折腾了。

但让 A 没想到的是,在 A 走后,公司经营状况直线向下,上市已无任何希望,基金公司拿着当初的对赌协议,把 A 告上了法庭,以对赌失败为由,要求 A 承担回购义务支付 3800w 元给 C 基金。

目前 A 的银行卡已被冻结,房子被查封。

并且法院一审且上诉均败诉。

关键原因就在于,当初被剔除董事局的时侯,对赌协议与他无关仅仅是口头承诺,没有任何合同约束,而签署对赌协议的合同上却明明白白的写着 A 的名字。

目前 A 还在寻求办法继续上诉。

总体来说,创业者 A 的经历就是这么个事,可以说完全是大起大落了,从最初创业的艰难起步,到后面赶上了好时代,公司风光无两,再到后面引狼入室,被剔除出局,股权兑换现金走人,再到后面银行卡房子被冻结查封,被判赔偿 3800w。。。。

讲道理,小说都不敢这么写,但这却是一个创业者的真真实实遭遇。

创业者的股权纠纷,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身边的不少大佬朋友,很多都遭遇过股权、期权的纠纷,就在去年底,我在星球还说过,也有个圈内的创业朋友,也遭遇到被踢出局的情况,可以说被迫离开了亲手创办的公司,那种感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当时接到他的电话,挺伤感的,我就给我那朋友说了一句,期待你的重新出发,后面有用得到的,说句话。

这次看到这位创业者的遭遇,我觉得有必要给更多正在创业或者未来想创业的人说几点:

1. 尽量不要跟很好的朋友一起创业。

这个相信大家都了解,创业的过程中,观点决策冲突是在所难免的,我见过一些创业合伙人,为了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争得面红耳赤,当面翻脸的,说难听点的,以后连朋友基本是没得做了。

所以创业不要优先找好朋友一起,而且本身这个逻辑就不成立,难道关系好在一起创业就能成么?正确的做法是找能力互补的人一起创业,创业选合伙人,优先看中能力,而不是看你们彼此之间的关系。

2. 要对公司的有绝对的话语权。

对创业者来说,亲手创办的公司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自己没有了掌控权,那基本意味着危险很快就要来临,要么是股权的绝对控股,要么是投票话语权的绝对控股。

很多创业合伙人,为了一开始创业的公平,约定每人各占一半,这就为之后的危险埋下了导火索,无论任何时侯,都不要跟合伙人股权平分,这是创业最大的愚蠢。

想当初马云之所以不在国内上市,就是为了对公司的绝对话语权,最后是港交所给阿里开了同股不同权的先例,阿里才选择了香港,只不过后面香港退市又去美国上市是后话了。

这里再给大家额外提个,近几年宇宙都阻挡不住的拼多多,虽然被腾讯入股,被各大基金入股,但是你们知道么?黄铮自己占股 44.6%,并且拥有 89% 的投票权,也就意味着,无论拼多多背后有多少资本大佬入驻,永远是黄老板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对公司有绝对的掌控,这也就是说,拼多多以后的未来发展方向,业务决策,外人是无法干预的,我觉得这条算是拼多多大手大脚开干,势头如此之猛的基础条件之一。

3. 不要相信任何口头承诺,只相信合同。

很多创业者,总觉得一开始关系比较好,彼此相信对方的人品,签合同未免太不信任了,其实这就完全想错了。

这不是说,人一开始就有坏心眼的,而是人心是会变的。

我举个例子,今天你跟一个老板一起创业,老板承诺给你 1% 的股份,相信老板一开始也是有诚意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一开始 1% 只值 10w 块的时侯,老板肯定是愿意给你的,然而当公司发展起来,后面这 1% 值 1000w 的时侯,你觉得老板会这么容易给你么?

所以,不是人心本坏,也不是人与人之间没有基本的信任,而是情况变了,阶段变了,欲望变了,人心也就变了,自然当初的承诺也会变。

就如同十年前,我借你 50w,承诺把一套房子给你,你欣然答应了,但是十年后的这房价,只有口头承诺的话,傻子才会愿意承认。

其实不止创业了,在职场,跟人谈合作等等,都必须要走合同,任何口头承诺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别觉得走合同显得不信任,很多人放不下面子,尤其互联网创业圈的技术人,但是亲兄弟明算帐,如果一开始不愿意给你签署合同的,也侧面说明他不够有诚意,这些年,互联网创业圈被坑的技术人还不够多么?大家一定要长点心。

最后,我会持续关注这位最惨创业者后面的结局,也这里奉劝大家,创业不易,基本是九死一生,运气好的创业者,能创出一片天地,但是千万别等你冲破了重重阻拦,克服了社会的种种毒打,最后被身边人坑了,这就是最大的不幸了。


最后,创业不易,今天文末推荐下我一个创业朋友的产品,他的创业经历说起来挺有意思的。

我这个朋友是程序员,五年前,因为工作太忙,总是没法好好吃饭,健康出了问题,好像是三高、发胖和脱发之类,于是他转型做了「若饭」,然后就一直创业到了现在。

我自己是一个对饮食无感的人,说白了,我觉得吃饭能吃饱,能补充每天必须的营养素就好,因为每天吃什么对我来说太烦了,尤其以前职场上班的时侯,这种饮食的选择对我来说是噩梦。

我这个朋友的产品我觉得蛮符合我的需求的,就体验了下,发现还挺好玩的。我一般是当早餐喝,大概能撑 4 到 5 小时,晚上忙到很晚的时侯想加餐也会直接开一瓶。一周吃下来,肠胃都舒服多了,连工作也精神了。尤其是大餐之后来顿若饭调节下,非常惬意。最让我意外的是这类营养液居然能做到这么好喝。

得提下,若饭不是那些伤身的饥饿减肥代餐,而是均衡全营养,类似硅谷那边超级火爆的未来食物 Soylent。这个项目做了整整五年了,联合丹尼斯克做的研发,找的统一集团的工厂进行生产。很多投资人、创业者都是他们忠实客户,几乎都是男性,几乎可以说是国内最大的一家男性代餐品牌。

因为是朋友,我特地找他们创始人要了个优惠,原本 20 块钱一瓶,现在只要 15 块。想想平时外面稍微吃顿像样的也要一百多,这个 12 顿才 180,又方便又营养,实在划算。

如果你跟我一样,是那种对饮食无感,又是那种懒宅,同时又注重饮食健康,那我建议你不妨试试若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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