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接到评估通知书时需要这样做

成立新加坡公司之后,肯定是需要做账报税的,当收到新加坡公司评估通知书的时候相信还是会多多少少有点不知所措的,那么这个评估通知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就由恒通小编给各位详细介绍吧~
一:新加坡公司评估通知书
审计长发布评估通知书,通常伴随税务计算或信函来解释税务调整
如果纳税人不同意N A,可提出异议
无论是否同意N A,公司都必须在收到N A的一个月内缴纳税款
1、异议
如对N A有异议,公司须在收到N A的两个月内提出异议
2、审理
税务局会在收到纳税人完整信息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并答复其对税务争议的裁决
纳税人可在收到答复之日的3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税务局的裁决
如果纠纷未解决,税务局将发布“拒绝修改通知书”
3、上诉
一旦发出“拒绝修改通知书”,纳税人可以选择:
4、放弃异议
向所得税审查会员会、高等法院或上诉法院(按照指定的顺序)提出上诉
如果纳税人选择向所得税委员会上诉,其应在收到“拒绝修改通知书”的30天之内提交上诉通知书
5、定案
在下列情况下,评估可以达成最终的定案:
(1)纳税人已经做出评估并达成一致
(2)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有效的反对意见
(3)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所得税审查会员会或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通知
(4)上诉结果认可评估结果
6、纳税人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1)评估年份(YA)
(2)反对项目的描述
(3)反对的项目的收入额或扣除额
(4)理由来解释为什么应该允许扣除、津贴、减免
(5)收入不应纳税的原因
7、证明文件
自愿披露计划(V luntary Discl surePr gramme,VDP)
如果公司在税务申报中发现错误,可通过自愿披露计划进行报备。自愿披露计划旨在鼓励纳税人在税务申报过程中主动纠正错误,并正确处理税务事宜,从而减少相应的处罚。此计划适用于:
(1)个人所得税
(2)公司所得税
(3)消费税
(4)预扣税
(5)印花税
合格条件:
自愿披露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并且由纳税人自发的与税务局合作,纠正错误,与税务局安排并支付额外的税收和罚款(如有),同时遵守这种安排直到所有付款全部还清;
以上就是关于新加坡税务评估通知书的介绍了,关于本章内容有任何不懂的均可留言咨询恒通小编,点击关注可更快更便捷的了解行内的专业知识与新资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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