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发展作出部署安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重要进展。行动计划部署了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动、智慧农业创新发展行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乡村网络文化振兴行动等8个方面的重点行动。
其中数字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提及:
高质量建成涵盖所有县、乡、村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体系,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系统建设。引导各级各类社会化视频图像接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动视频图像资源与网格中社会治理基础数据有效融合、开放共享。
在“数字乡村”建设中,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融合产生了诸多效能,已经成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治理与体系管理方面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抓手,最终将推进体系融合共享,与“雪亮工程”对接,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融合,实现平台互通、系统对接、信息共享、高效联动。
但由于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加入,以及公共视频传输网的特殊性、视频监控前端安装环境的复杂性,针对视频数据的安全治理在“数字乡村”建设中亟需一套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运维平台。
以广东为例,省市区各级市财政建设的智能化监控项目,从2021年开始,进行了人脸抓拍、车辆卡口和视频监控录像的数据治理考核工作。共分为7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