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到一个问题,调试了很久,结果发现是类的指针的误用,以及对于类的指针和类的对象的理解模糊,真是越基础的东西,越容易产生问题啊,要牢记教训!
问题描述:
我的工程中有一个公用类,定义了一些共用的方法,假设为Class Share。
在Class A中,我声明了一个Share指针,Share *share,执行到A类中的一个函数,便直接通过share->去调用Class Share中的函数,在此函数中又调用了Class B(Class B中也声明了一个Share指针,Share *share)中的一个函数,而且此函数中也要通过share->去调用,这样就出现问题了,编译没错,执行不通过,断点就在B类中的那个函数的share处,PS:linux下面提示Segmentation fault(段错误),实际上就是内存访问出错。
这里犯了三个错误:
1)在声明类指针时一定要对指针进行初始化,不然会成为野指针,直接去调用函数肯定会出问题;
2)因为前一个指针调用完之后没有释放,一直在内存中存在,所以后面再次声明同名指针必然导致内存访问错误;
3)不应该声明类指针去调用类中的方法,应该声明对象,类指针多用于多态的实现,指针时间接访问对象。
下面是对类对象及类指针的区别的整理:
类的指针:他是一个内存地址值,他指向内存中存放的类对象(包括一些成员变量所赋的值).
对象:他是利用类的构造函数在内存中分配一块内存(包括一些成员变量所赋的值).
在应用时:
1.引用成员: 对象用" . "操作符; 指针用" -> "操作符.
2.生命期: 若是成员变量,则是类的析构函数来释放空间;若是函数中的临时变量,则作用域是该函数体内.而指针,则需利用delete 在相应的地方释放分配的内存块.
注意:用new ,一定要delete..
类的对象:用的是内存栈,是个局部的临时变量.
类的指针:用的是内存堆,是个永久变量,除非你释放它.
当类是有虚函数的基类,Func是它的一个虚函数,则调用Func时:
类的对象:调用的是它自己的Func;
类的指针:调用的是分配给它空间时那种类的Func;
对于一个类的对象和这个类的指针(用new运算符分配内存)在应用时有何区别
1.类和对象是两回事,对象是类的实例;
2.对象是在栈中分配的,使用new生成的对象是在堆中分配的;
3.要发挥虚函数的强大作用,必须使用指针来访问对象.
指针可以实现多态,直接用对象不行
执行定义对象,在栈空间
new处的在堆
注意名字的类型.
一个是Student
一个是Student*
Student是直接访问一个对象
Student*是间接访问一个对象,因为通过了一个指针作媒介.
类型决定了你能做什么.
其实作用基本一样 都是为了调用类的成员变量 和成员函数用的
当你希望明确使用这个类的时候,最好使用对象,如果你希望使用C++中的动态绑定,则最好使用指针或者引用
指针和引用用起来更灵活,容易实现多态等
C++的精髓之一就是多态性,只有指针或者引用可以达到多态。对象不行
用指针:
第一实现多态。
第二,在函数调用,传指针参数。不管你的对象或结构参数多么庞大,你用指针,传过去的就是4个字节。如果用对象,参数传递占用的资源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