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指令与创新

 

其实大家对问题的看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对创新技术的看法。举一个例子,创新工场成立一年多来,搞了多个项目,按照李开复的说法是有点创新的项目。不过按照已经公开出来的项目介绍,这种创新也太那个了,就像大家等着大块吃肉,最后却端出面筋做得肉菜。这里的争论在于什么是微创新,我们可以是否像诺基亚手机换一换,或者像韩国手机一样加点艺术色彩,就可以把东西拿出来大卖。如果觉得创新要像上述一样,那就不用谈了。我这里举几个不同的例子,当年www的网页从静态转为动态,后来出现让人对一个主题可以发表言论的bbs,随后出现按照个人分类收集主题的blog,后来又出现实时查看部分人言论的微博,那么这几个事例到底是不是创新呢?创新如果定义可以极大改变人类的行为方式(思考、行动、工具),无疑上述都能算是创新,但这些创新大家可能觉得不是很多,只不过改变那么一点,因此就可以把它当作一种微创新,所以按照这个标准,创新工场公开的几个项目就不能算是创新了。但是无所谓,不创新不意味着不赚钱,诺基亚与韩国手机都可以大卖,我们稍微改一改,怎么就不能赚钱呢。那么真正的创新在那里呢?设计出万维网语言html的人、设计出第一台计算机的人、设计出TCP/IP协议的人等是不是?html的前身还有标记语言SGML、第一台计算机前面还有自动机、TCP/IP协议前面还有各种通信地址编码等,所有这些追根溯源大都可以找到前人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只不过一些关键的东西改变了。道指令也是这样,在设计时,参考大量已经存在的事物,如基因原理、DNA、布尔逻辑、并行计算、递归函数论、函数语言、量子力学等,在应用这些已有的事物时,又不拘于原有形式。如道指令的符号、函数实例、数据结构与函数语言lisp符号的生存期、函数实例、数据结构等都非常不同,那么道指令是不是抄袭lisp?道指令每条都等价于一条布尔逻辑,那么道指令是不是抄袭布尔逻辑?道指令本质上也可以表示为一条DNA,那么道指令是不是抄袭DNA?这些问题很难回答,这里不展开论述了。
问题关键不再于是不是民科,不在于有没有用,关键在于有没有实现、能不能用,更关键的是东西够不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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