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类的成员函数的参数默认值,还是有一定讲究的。转载一篇文章,地址如下:
http://en.cppreference.com/w/cpp/language/default_arguments
关键注意几点
(1)类的成员函数的默认值在声明和实现两个不同的地方,只能有一个地方对同一个参数设置默认值;
(2)类的成员函数的默认值,可以是类的静态成员变量;
(3)类的构造函数特殊注意;
(4)基类的函数定义了默认值,但是继承类重载是没有定义默认值,那么继承类的对象的函数将不具备默认值;
(5)不能用this指针作为成员函数的默认参数值
对于不是类的成员函数,参数的默认值在上方的引用文章中也有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