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spring声明式事务是基于AOP实现的,那么,如果我们在同一个方法自定义多个AOP,我们如何指定他们的执行顺序呢?网上很多答案都是指定order,order越小越是最先执行,这种也不能算是错,但有些片面。
- 配置AOP执行顺序的三种方式:
- 通过实现org.springframework.core.Ordered接口
- 通过注解
- 通过配置文件配置
我们在同一个方法上加以下两个AOP,看看究竟。
看看执行结果:
从上面的测试我们看到,确实是order越小越是最先执行,但更重要的是最先执行的最后结束。
这个不难理解,spring AOP就是面向切面编程,什么是切面,画一个图来理解下:
由此得出:spring aop就是一个同心圆,要执行的方法为圆心,最外层的order最小。从最外层按照AOP1、AOP2的顺序依次执行doAround方法,doBefore方法。然后执行method方法,最后按照AOP2、AOP1的顺序依次执行doAfter、doAfterReturn方法。也就是说对多个AOP来说,先before的,一定后after。
如果我们要在同一个方法事务提交后执行自己的AOP,那么把事务的AOP order设置为2,自己的AOP order设置为1,然后在doAfterReturn里边处理自己的业务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