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径一: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征收】-【其他税种核定申请】进行修改或删除;可修改“征收子目”、“核定计税依据项目”、“核定月计税依据金额”、“税率或征收率”,其他项目不支持修改。
该功能只能修改或删除已核定信息,不能新增
如需新增税种核定信息,通过【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认定】-【税(费)种认定申请】办理,提交后均需要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提示:如【其他税种核定申请】没有带出您需要修改/删除的税种信息,请预约前往主管税务大厅修改/删除,谢谢!
途径二:以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认定】-【税(费)种认定申请】进行修改;可修改“认定有效期起”、“认定有效期止”、“纳税期限”、“征收代理方式”,不支持直接删除税种认定,如无需再申报,可修改“认定有效期止”终止税种认定, 提交后需要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