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识的悖论]的一些说明

关于哲学的问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它是引起最多思想冲突的地方。原本[关于认识的悖论]这篇blog是我在重温维特根斯坦之后反思自己的哲学观念所写下的 一些文字。我在具体的推理中是明晰的,但是在哲学思想方面一直是混乱的,所以估计对旁人而言它确实没有什么可读性。不过如果有人感兴趣愿意讨论一下, 我想说明一下我在哲学方面的几个观点:

1. 哲学于我而言是严密的逻辑论证,还是浪漫的情感诉求?
2. 我不认为认识的终极指向所谓的规律, 因为即使我们掌握了所有的规律(包括规律的规律?),仍然解决不了规律为何存在的问题。
3. 当我们自以为对XX的认识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深入的时候,是否已经偏离了XX? 偏执的认识可以激发强烈的情感,聚集思维的资源,引导我们穿越未知。但是新的联系怎样从出人意料的地方生长出来?
4. 维特根斯坦晚年创建了分析哲学的日常语言学派。有人说他变成了星宿派,有人说他发现了新大陆。但是无论如何,自然语言作为人类所创造的思维工具,对人们思 维的潜在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在人造语言中,借助罗素的类型论我们似乎可以回避问题,但是并无法终极解决逻辑系统的循环依赖。波利亚在数学家中曾经做过一个 有趣的调查,询问著名的数学家在思考的时候是否会依赖自然语言,回答各异,但很少有人说严格按照公式进行推理。以我个人而言,思考时更多的是某种似曾经历 的意象,而很少是严格的逻辑表述。创造的依据是否是事件之间难以言传的微妙联系,抑或是原始的创造力只是源于错误的巧合?
5. 西方哲学从笛卡尔开始,从本体论转向了认识论。但是是否现在我们已经认清了自己的所在?矛盾的产生是事物内在的真实存在的特点,还是因为认识层面的割裂而 人为造成?有多少冲突是因为没有发现协调方式而造成?分析和综合之后我们能够达到什么?螺旋式上升的比喻让我感到有些眩晕。
6. 东方的思维方式不是分析法的,也很难说是归纳法的。这种所谓的整体论难道只是披着神秘外衣的巫术?现在学术界流行的是以西方的思维工具来重新诠释一切观念,我的思想中到底受到各方观点何种影响?难道故老相传的东西都只成了被研究的客体,成了手术台上待解剖的木乃伊?
7.从我们的词汇表中抹去那些词语之后我们将无言以对?例如规律两字。

以上所论的一切都是无价值的,因为其实我只是想问自己一个问题:明天我的灵感在哪里,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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