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基〔2024〕18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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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江苏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

(二)上云形式。《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苏财教〔2021〕6号)企业可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星级上云企业须逐级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评星级。

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上云投入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

02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门户(https://jsgxt.jszwfw.gov.cn:8090/esp/#/portal)定于2024年6月1日开通申报渠道。请各地结合星级上云企业实际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在数字工信平台设置本地企业申报信息填报开始及截止时间。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在平台中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二)审核推荐。

省、市、县(市、区)各级工信部门依托数字工信平台,线上开展项目审核、遴选、推荐等。

1、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报送。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要求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及线上报送。

2、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遴选。

各设区市工信局自行开展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请各地工信局于7月19日前,将经企业申报、项目遴选、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遴选报告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

3、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和遴选。

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和推荐。请各地工信局于7月19日前,将推荐的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推荐函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五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

03

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信局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2、各地应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星级级别应当覆盖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3、请各地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附件—

1.附件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docx

2.附件2.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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