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例变量初始化
从语法的角度,程序可以在3个地方对实例变量执行初始化:
1.在定义实例变量时指定初始值
2.在构造器中指定初始值
3.在非静态代码块中指定初始值
其中1,3比2更早的执行,1,3的执行顺序就是它们在源程序中的排列顺序。
二、类变量初始化
类变量可以在2个地方执行初始化:
1.定义类变量时指定初始值
2.在静态代码块中初始化
这两种的执行顺序与它们在源程序的排列顺序相同
三、父类构造器
当创建任意一个对象时,程序总会依次调用每个父类的非静态初始化块,父类构造器执行初始化,最后才调用本类的非静态代码块、构造器执行初始化。
当变量的编译时类型和运行时类型不同时,通过该变量访问他所引用的对象的实例变量时,该实例变量的值由声明该变量的类型决定; 但通过调用它引用的对象的实例方法时,该方法的行为将由它实际所引用的对象来决定。以上可以总结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编译看左、运行看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