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和《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完成,除非有法定情形,否则一般不能撤销。在情侣或同居关系中,一方赠与另一方的礼物通常被视为普通的无偿赠与,分手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如果礼物的价值特别大,或者赠与时有明确的附带条件(如结婚、长期共同生活等),那么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赠与人可能有权要求返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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