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一:结构体中元素是按照定义顺序一个一个放到内存中去的,但并不是紧密排列的。从结构体存储的首地址开始,每一个元素放置到内存中时,它都会认为内存是以它自己的大小来划分的,因此元素放置的位置一定
会在自己宽度的整数倍上开始(以结构体变量首地址为0计算)。
原则二:在经过第一原则分析后,检查计算出的存储单元是否为所有元素中最宽的元素的长度的整数倍,是,则结束;若不是,则补齐为它的整数倍。
struct X
{
double a;
char b;
int c;
char d;
int e;
}S5;
struct X
{
char a;
int b;
double c;
};
struct Y
{
char a;
X b;
};
经测试,可知sizeof(X)为16,sizeof(Y)为24。即计算Y的存储长度时,在存放第二个元素b时的初始位置是在double型的长度8的整数倍处,而非16的整数倍处,即系统为b所分配的存储空间是第8~23个字节。
如果将Y的两个元素char型的a和X型的b调换定义顺序,则系统为b分配的存储位置是第0~15个字节,为a分配的是第16个字节,加起来一共17个字节,不是最长基本类型double所占宽度8的整数倍,因此要补齐到8的整数倍,即24。测试后可得sizeof(Y)的值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