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 专=项=备=案
互联网电子公告(BBS)
http://www.gdca.gov.cn/promise/30.asp
(二)版主负责制度。网站开办BBS时应有相应人员对BBS实施有效管理。获准开展BBS的网站必须对获得批准的各个BBS栏目指定专职人员充当版主,每个栏目不得少于一个专职版主,并实行版主责任制(需填写“BBS版主资料登记表”)。
(三)用户登记制度。提供BBS的网站应要求上网用户使用BBS前预先履行登记程序,填写网站提供的注册表格,提供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注册表格由网站妥善保存并不得随意泄漏,用户注册后则可使用该网站提供的所有BBS栏目和相关服务。
(四)规则张贴制度。
2、 上网使用者点击BBS某一栏目时,应首先弹出载有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的画面,该画面内容旨在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符合法律规章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有关条款。(五)安全保障措施。
1、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坚持对用户贴文上网实行先审后发制度,进一步强化技术保障措施和手段,对用户发出的信息应预先进行软件自动过滤和人工过滤,然后供人浏览,不得未经审查直接上网公开。
这样的事往开了说,如果确实全面落实的话,对国内的互联网格局会有相当大的影响。可能对 csdn 本身,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国内相关行业在国际上的位置会有相当的影响。
- 一个显然是拉高了相关服务的门槛。
- 不利于国内网站在相关领域参与国际竞争。
- ……
深入的考量,目前,咱一个是没那么深的智力,另一个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也许过一段时间吧。因为咱不是靠这个吃饭的,所以暂时应该是没有迫切的思考的d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在网上搜索一下。
- 感觉怎么总是被管理?
- 为什么消息总好像是来得这么突然?
- 为什么制度出台前像咱这样的最终用户,最终干系人,没有听到过任何消息?
- 为什么一个出现了几十年的应用形式,到了现在,zf 的某些部门想起来要干预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