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啊,华为员工越权访问机密数据被判刑

大家好,我是校长。

昨天看到一条新闻,说实话,我没有想通,怎么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呢?

先看具体案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华为员工利用公司系统 Bug 越权访问机密数据的案件。

案件显示,2010 年 12 月,易某从华为公司线缆物控部调任后,未按华为公司的要求将 ERP 账户线缆类编码物料价格的查询权限清理,至 2017 年底,易某违反规定多次通过越权查询、借用同事账号登录的方式在 ERP 系统内获取线缆物料的价格信息。

在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期间,多次通过公司邮箱将华为多个供应商共 1183 个(剔除重复部分共 918 个)线缆类编码物料的采购价格发送给金信诺公司。其在 2012 年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收受金信诺公司购物卡共计 7000 元、篮球鞋 5 双(价值共计人民币 16437.6 元)。

案发后,华为公司出具谅解书,表示对易某侵害华为公司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一审裁定,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向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23437.6 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我为什么说愚蠢呢?这位员工越权访问公司的机密数据,然后将数据发给供应商,给供应商干了 5 年的脏活,一共收受了 7000 块钱现金,外加 5 双篮球鞋,总计价值 1.6 万块钱。

你说,5 年时间,才获利 1.6 万,作为华为的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都不止这个钱吧?你说在华为一年挣多少钱,你差这 1.6 万块钱吗?不理解。又不是几十万或者几百万,就特么获利 1.6 万元。

这不就是因小失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吗?这脑子是咋想的?反正我是想不通的,除非脑子被驴踢了或者被门挤了才能干出这种蠢事来。

难道他不知道这是犯罪么?这么看来,作为职场人,没事多翻翻法律的书籍,多看看法条还是很有必要的。但凡多看看罗翔老师的刑法科普视频,都不至于变成愚蠢的狂徒张三。

其实,这件事,在我看来,这位员工犯了两个错误。

错误一:越权访问公司的机密数据,如果单纯的是越权访问公司数据了,估计也就是违反公司规定,顶多被辞退,这个错误并不是不可饶恕。

错误二:关键是,你利用越权的数据进行违法交易,违法获利,这就是不可容忍的了,当获利的时候,就变成了刑事犯罪了。

在互联网公司,科技公司,数据是安全红线,作为员工来讲,什么该访问,什么不该访问自己应该做到心中是有数,否则,一旦越线,就容易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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