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P: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这是原则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另一个是说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变化,当变化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
OCP: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以修改。
这是原则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另一个是说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在我们最初编写代码时,假设变化不会发生变化,当变化时,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变化。
面对需求,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这就是开放--封闭原则的精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