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识符与关键字
在程序执行过程中,其值不能被改变的量称为常量,其值能被改变的量称为变量。变量与常量的命名都必须使用合法的标识符
标识符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名字,是用来标识类名、变量名、方法名、数组名、文件名的字符序列。标识符只能由英文字母,下划线,美元符号和数字组成,并且第一个字符不能是数字,也不能是Java中的关键字
二.声明变量
变量的使用是程序设计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声明变量就是要告诉编译器(compiler)这个变量的数据类型,这样编译器才知道需要配置多少空间给它,以及它能存放什么样的数据。在程序运行过程中,空间内的值是变化的,这个内存空间就称为变量。为了便于操作,给这个空间取个名字,称为变量名。变量的命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内存空间内的值就是变量值。在声明变量时可以是没有赋值,也可以是直接赋给初值。
三.声明常量
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一直不会改变的量称为常量(constant),通常也被称为“final变量”。常量在整个程序中只能被赋值一次。在为所有的对象共享值时,常量是非常有用的。在Java语言中声明一个常量,除了要指定数据类型,还需要通过final关键字进行限定。
常量名通常使用大写字母,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很多Java程序员使用大写字母表示常量,是为了清楚地表明正在使用常量。
当变量被final关键字修饰时,该变量就变成了常量,必须在定义时就设定它的初值,否则将会产生主编译错误。从下面的实例中可看出变量与常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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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果可以看到,part类运行后发生了错误,异常日志中记载part类出现编译问题,此编译问题正是常量number被二次赋值
四.变量的有效范围
成员变量
在类体中所声明的变量被称为成员变量,成员变量在整个类中都有效。类的成员变量又可分为两种,即静态变量和实例变量。
如果在成员变量的类型前面加上关键字static,这样的成员变量称为静态变量。静态变量的有效范围可以跨类,甚至可达到整个应用程序之内。对于静态变量,除了能在声明它的类内存取,还能直接以“类名.静态变量”的方式在其他类内使用。
局部变量
在类的方法体中声明的变量(方法内部定义,“{”与“}”之间的代码中声明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当前代码块中有效,也就是只能在“{”与“}”之内使用。
在类的方法中声明的变量,包括方法的参数,都属于局部变量。局部变量只在当前定义的方法内有效,不能用于类的其他方法中。局部变量的生命周期取决于方法,当方法被调用时,Java虚拟机会为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分配内存空间,当该方法的调用结束后,则会释放方法中局部变量占用的内存空间,局部变量也将会被销毁。
局部变量可与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此时成员变量将被隐藏,即这个成员变量在此方法中暂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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