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类的之间关系
1.属性关系
2.参数关系
3.继承关系
extends关键字
在java中,是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可以有多个间接父类,extends只能写一个类super关键字
代表调用父类的结构(属性、方法、构造器)继承:
继承了父类的属性 继承了父类的方法 创建子类对象时,父类先被实例化,再去实例化子类 当一个类被实例化时,一定会先实例化它的直接和间接父类 子类的构造器可以有多个,但是必须和父类的构造器形式上统一。
方法的重写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 方法的重写,我们可以利用到父类中方法已经运算过的结果,在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扩展 方法的重写,体现的就是继承的核心,就是为了扩展父类的功能。 方法的重写的规则:前提,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 1.访问权限: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不能低于被重写的方法。开发中一般都是等于。 2.返回值类型: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可以和被重写的方法不同,但是必须是被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的 子类。开发中,一般就是一样。 3.方法名:必须相同 4.参数列表:参数类型,参数个数必须相同。 5.抛出异常: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比被重写的方法更大的异常 开发中,如果要重写,基本就是一模一样,我们只变方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