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对象和面向过程
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在宏观上使用面向对象,在微观上仍使用面向过程来解决问题。
2.面向对象
<1.>对象和类
对象是具体的事务,类是对对象的抽象;
类可以看成是一类对对象的模板,对象是对类的具体实现;
<2.>类的组成
属性(field)、方法(method)、构造器(constructor)[可以包含零个或多个];
<1.>属性(field)
类中定义属性时可以对其初始化,不对其初始化,java将使用默认的值对其进行初始。
类型 | 默认值 | |
基本数据类型 | 整型 | 0 |
浮点型 | 0.0 | |
字符型 | ‘\u0000’ | |
浮点型 | false | |
应用类型 | 所有应用类型 | null |
<2.>方法(method):用于定义类或实例的行为特征和功能实现
<1.>方法的重载
<3.>构造器(constructor):用于对象的初始化,java通过new关键字来调用该构造器,从而返回该类的实例。
<1.>构造器的重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