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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强制要要求子类必须复写一些方法就会用到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编译阶段要求的。
抽象类:
一、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定义与使用
在面向对象的世界里,一切可以通过类来描述,一切皆对象,但是某些类比较抽象的概念,没法对应到某个具体的实体。
抽象类是在普通类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封装,默写类在当前类的内部有的方法无法给出具体实现,需要延迟到子类中,这些类都应该被定义为抽象类,相关的方法也应该被定义为抽象方法。
1、抽象类
若某些类的信息无法具体描绘一个对象,只是作为具体对象的父类,这样类就可以定义为抽象类。
如果 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
使用关键字abstract来定义抽象类和抽象方法。
如上图中显示,Dog类,Duck类,Cat类都是动物类,并且他们都有对应的方法Back(),所以他们都可以继承Animal类成为他的子类,同时可以使用Animal类中的back()方法,back()方法在Animal类中可以不需要有具体的实现。在自己的类中对该方法进行自己的具体的实现就好。所以Animal类为抽象类。
2、抽象方法
抽象类需要被abstract修饰,在抽象类中被abstract修饰的方法成为抽象方法。
抽象类是普通类的超集,只是比普通类多了一些抽象方法而已。普通类有的抽象类都有。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只有声明。
3、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使用原则
(1)抽象类不能直接实例化对象,即便抽象类中没有抽象方法,也不能实例化对象,只能通过向上转型引用赋值。
(2)抽象类的子类是普通类,则必须复写所有的抽象方法。若子类是抽象类可以一个抽象方法也不写。
public abstract class Sharp {
abstract void show();
}
public class Cycle extends Sharp{
@Override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
}
}
Sharp就是一个抽象类,show在其中是一个抽象方法,则他的普通子类Cycle需要复写show,并且在实例化对象时只能new Cycle不能new Sharp,只能通过向上转型实例化。
(3)抽象类必须被继承,抽象方法是需要被子类重写的,所以不能用final和static修饰,也不能用private修饰,没有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