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Ⅰ级降额
Ⅰ级降额是最大的降额,对元器件使用可靠性的改善最大。超过它的更大降额,通常对
元器件可靠性的提高有限,且可能使设备设计难以实现。
Ⅰ级降额适用于下述情况:设备的失效将导致人员伤亡或装备与保障设施的严重破坏;
对设备有高可靠性要求,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设计;由于费用和技术原因,设备失效后无法或不宜维修;系统对设备的尺寸、重量有苛刻的限制。
b.Ⅱ级降额
Ⅱ级降额是中等降额,对元器件使用可靠性有明显改善。Ⅱ级降额在设计上较Ⅰ级降额
易于实现。
Ⅱ级降额适用于下述情况:设备的失效将可能引起装备与保障设备的损坏;有高可靠性
要求,且采用了某些专门的设计;需支付较高的维修费用。
c.Ⅲ级降额
Ⅲ级降额是最小的降额,对元器件使用可靠性改善的相对效益最大,但可靠性改善的绝
对效果不如Ⅰ级和Ⅱ级降额。Ⅲ级降额在设计上最易实现。
Ⅲ级降额适用于下述情况:设备的失效不会造成人员和设施的伤亡和破坏;设备采用成
熟的标准设计;故障设备可迅速、经济地加以修复;对设备的尺寸、重量无大的限制。





具体可参见GJB-Z 35-1993 元器件降额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