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以达到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此款符合“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的()原则。
A.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C.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D.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答案:D
解析: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三个方面。
A.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职责
B.企业监督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职责
C.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D.企业各级施工管理及作业部门的安全职责
答案:C
解析: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三个方面。
3.按照《建筑法》规定,鼓励企业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A.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
B.现场施工人员
C.全体职工
D.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答案:A
解析:按照《建筑法》规定,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4.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由()依法组织进行。
A.建设单位
B.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
C.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D.施工单位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指在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准备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时,由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检查、考核工作。
5.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责任单位
D.施工承包单位
答案:D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的法律制度。
6.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保修范围的是()。
A.供热、供冷系统工程
B.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
C.因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D.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答案:A
解析:《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同时,还对质量保修的范围和期限作了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的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7.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的具体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规定。
A.建设单位
B.国务院
C.施工单位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具体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四个主要方面做出了规定。
A.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B.安全生产的执行
C.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D.施工现场的安全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四个主要方面做出了规定。
9.以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答案:C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下列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安全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B.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C.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应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D.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结果由建设单位负责
答案:A
解析:《安全生产法》第26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安全生产法》第27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安全生产法》第30条规定: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应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