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条件
考虑因素:
1. 人口状况
人口数量和结构、人口变化趋势等
2. 地理位置
3. 生产力发展水平
4. 工商企业经营状况
5. 宏观经济状况
6. 金融状况
信用意识、货币化程度、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本地竞争状况、当地金融政策
设立程序
1、 申请登记
以公司的组建流程一致,包括名称、企业组织类型、资本总额、经营范围、发起人姓名、籍贯住址、公司注册地等。
2、 招募股份
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公司法》规定发行股票、招募股份。
3、 验资开业
股票招募完毕后,开具验资证明书,资本规模和资本结构达到对应要求,颁发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组织形式
单一银行制
只有一个独立的银行机构,不设分支机构;目前美国是唯一实行此制度国家。
优点:
l 禁止设立分支机构可限制银行过度集中和垄断,利于自由竞争。
l 内部层次少,独立性自主性强,业务经营灵活性较大,管理容易
l 限于地区营业,利于地区经济特色化发展,也利于地方政府协调
缺点:
l 规模小,经营成本高,难以获得规模经济优势
l 组织和运用资金能力有限,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
l 没有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济外向发展过程中的范围限制较大
l 信息化时代,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受到较大限制
分支银行制
可在总行外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业务遵照总行指示办理。
分支地制按管理方式可进一步划分为:
Ø 总行制:
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以外,自身也对外营业
Ø 总管理处制:
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自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优点:
l 分支银行遍布各地,利于迅速发展各类银行业务尤其跨区域业务。
l 总行与分行之间专业化分工,提高银行工作效率。
l 业务范围广,相互之间灵活调拨资金,分担风险。
l 可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l 一定程度克服地方干预,促进银行竞争。
l 不用为各类业务开设大量单一银行,数量少便于国家管理和控制
缺点:
l 容易造成金融垄断
l 层次多且复杂,内部管理难度上升
l 对总行依赖较大,对区域地方经济关切不够,且频繁大规模调动资金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从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持股公司制
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
控股形式分为两种:
1、 非银行性控股公司
2、 银行性控股公司
优点:
有效地扩大了银行资本总量,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
缺点:
易引起金融权力过度集中,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活力。
集团制银行在美国发展最快,其根本原因是因为美国实行单一银行制,通过集团制能够避免法律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连锁银行制
与持股公司制最大区别即是连锁银行无需设置单独的控股公司,直接由两家或以上公司形式组织起来的银行,通过相互持有股份,而被同一自然人或集团所控制。
但由于受单个人或某集团控制,不易获得银行所需大量资本,因此许多连锁制银行相继转为分支机构制或持股公司制银行。
代理银行制
又有往来银行制之称,是指银行相互之间签订代理协议,委托对方银行代办指定业务的银行制度,双方互为代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