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职责原则
定义:方法尽量只做一件事,接口和类尽量只做一类事。
使用建议:接口一定要做到单一职责,类的设计尽量做到只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
二.里氏替换原则
定义:只要父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但是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不一定可以出现。
含义:
1.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2.子类可以用自己的个性。
3.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入参数可以被放大。
4.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输出结果可以被缩小。
使用建议:尽量避免子类的个性。
三.依赖倒置原则
定义:尽量多的使用接口作为表面类型。
含义:
1.模块之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实或抽象类产生的。
2.接口或抽象类不依赖于实现类。
3.实现类依赖接口或抽象类。
使用建议:
1.每个类尽量都有接口或抽象类,或抽象类和接口两者都具备。
2.变量的表面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抽象类。
3.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但有时设计缺陷是再说难免的,因此只要不超过两层的继承都是可以接受的。
4.尽量不要覆盖基类的方法。
5.接口负责定义public属性和方法,并且声明与其它对象的依赖关系,抽象类负责公共构造部分的实现,实现类准确的实现业务逻辑,同时在适当的时候对父类进行细化。
四.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建立单一的接口,不要建立臃肿庞大的接口,接口尽量细化,同时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含义:
1.接口尽量要小,但是不能违反单一职责。
2.接口要高内聚。
3.定制服务。
4.接口的设计是有限度的。
使用建议:一个接口只服务于一个子模块或业务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