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函数存在定理
若f(x)在[a,b]上连续,则必存在原函数。
此条件为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即若f(x)存在原函数,不能推出f(x)在[a,b]上连续
函数可积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可积但原函数不一定存在,原函数存在不一定可积,二者之间没有必要联系
例如,反常积分存在原函数,但代入上下限极限不存在就不可积
原函数存在的三个结论:
如果f(x)连续,则一定存在原函数;
如果f(x)不连续,有第一类可去、跳跃间断点或第二类无穷间断点,那么包含此间断点的区间内,一定不存在原函数;
如果f(x)不连续,有第二类振荡间断点,那么包含此间断点的区间内,原函数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