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程序员--继承、抽象类、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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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抽象类、接口

继 承(面向对象特征之一)

好处: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另一个特征多态的前提。

 

父类的由来:其实是由多个类不断向上抽取共性内容而来的。

java中对于继承,java只支持单继承。java虽然不直接支持多继承,但是保留了这种多继承机制,进行改良。

 

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多继承:一个类可以有多个父类。

 

为什么不支持多继承呢?

因为当一个类同时继承两个父类时,两个父类中有相同的功能,那么子类对象调用该功能时,运行哪一个呢?因为父类中的方法中存在方法体。

但是java支持多重继承。A继承B  B继承C  C继承D

多重继承的出现,就有了继承体系。体系中的顶层父类是通过不断向上抽取而来的。它里面定义的该体系最基本最共性内容的功能。

所以,一个体系要想被使用,直接查阅该系统中的父类的功能即可知道该体系的基本用法。那么想要使用一个体系时,需要建立对象。建议建立最子类对象,因为最子类不仅可以使用父类中的功能。还可以使用子类特有的一些功能。

 

简单说:对于一个继承体系的使用,查阅顶层父类中的内容,创建最底层子类的对象。 

 

子父类出现后,类中的成员都有了哪些特点:

1:成员变量。

 当子父类中出现一样的属性时,子类类型的对象,调用该属性,值是子类的属性值。

 如果想要调用父类中的属性值,需要使用一个关键字:super 

 This代表是本类类型的对象引用。

 Super代表是子类所属的父类中的内存空间引用。

 注意:子父类中通常是不会出现同名成员变量的,因为父类中只要定义了,子类就不用在定义了,直接继承过来用就可以了。

2:成员函数。

当子父类中出现了一模一样的方法时,建立子类对象会运行子类中的方法。好像父类中的方法被覆盖掉一样。所以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覆盖(复写,重写)

什么时候使用覆盖呢?当一个类的功能内容需要修改时,可以通过覆盖来实现。

3:构造函数。

发现子类构造函数运行时,先运行了父类的构造函数。为什么呢?

原因:子类的所有构造函数中的第一行,其实都有一条隐身的语句super();

super(): 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并会调用于参数相对应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而super():是在调用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为什么子类对象初始化时,都需要调用父类中的函数?(为什么要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加入这个super()?)

因为子类继承父类,会继承到父类中的数据,所以必须要看父类是如何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进行对象初始化时,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这就是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注意: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都会默认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每一个子类构造内第一行都有默认的语句super(); 

如果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那么子类的构造函数内,必须通过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子类构造函数中用this来指定调用子类自己的构造函数,那么被调用的构造函数也一样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问题:super()this()是否可以同时出现的构造函数中。

两个语句只能有一个定义在第一行,所以只能出现其中一个。

 

super()或者this():为什么一定要定义在第一行?

因为super()或者this()都是调用构造函数,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所以初始化的动作要先完成。

 

继承的细节:

什么时候使用继承呢?

当类与类之间存在着所属关系时,才具备了继承的前提。ab中的一种。a继承b。狼是犬科中的一种。

英文书中,所属关系:" is a "

注意:不要仅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的已有成员进行继承。

 

所以判断所属关系,可以简单看,如果继承后,被继承的类中的功能,都可以被该子类所具备,那么继承成立。如果不是,不可以继承。

 

细节二:

在方法覆盖时,注意两点:

1:子类覆盖父类时,必须要保证,子类方法的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可以实现继承。否则,编译失败。

2:覆盖时,要么都静态,要么都不静态。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或者被静态覆盖)

例子:

package pack;
// 2,子父类中的函数:
//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
//	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
//	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
// 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覆盖)
// 当子类继承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
// 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
// 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效,
// 	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的内容。
// 覆盖:
// 1,子类覆盖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才可以覆盖,否则编译失败。
// 2,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 记住: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重写: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
class Fu{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void speak(){
		System.out.println("Fu :speak");
	}
}
class Zi extends Fu{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void speak(){
		System.out.println("Zi :speak");
	}
}
class ExtendsDemo3{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Fu f=new Fu();
		f.show();f.speak();
		Zi z=new Zi();
		z.show();z.speak();
	}
}


 

继承的一个弊端:打破了封装性。对于一些类,或者类中功能,是需要被继承,或者复写的。

这时如何解决问题呢?介绍一个关键字,final:最终。

final特点:

1:这个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是一个最终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是一个最终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

 

其实这样的原因的就是给一些固定的数据起个阅读性较强的名称。

不加final修饰不是也可以使用吗?那么这个值是一个变量,是可以更改的。加了final,程序更为严谨。常量名称定义时,有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中间用 _ 连接。

 

抽象类: abstract

抽象:不具体,看不明白。抽象类表象体现。

在不断抽取过程中,将共性内容中的方法声明抽取,但是方法不一样,没有抽取,这时抽取到的方法,并不具体,需要被指定关键字abstract所标示,声明为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所在类一定要标示为抽象类,也就是说该类需要被abstract关键字所修饰。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只能定义在抽象类中,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由abstract关键字修饰(可以描述类和方法,不可以描述变量)。

2:抽象方法只定义方法声明,并不定义方法实现。

3:抽象类不可以被创建对象(实例化)

4:只有通过子类继承抽象类并覆盖了抽象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的细节:

1: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有,用于给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

2:抽象类中是否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

可以。其实,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在描述事物,只不过抽象类在描述事物时,有些功能不具体。所以抽象类和一般类在定义上,都是需要定义属性和行为的。只不过,比一般类多了一个抽象函数。而且比一般类少了一个创建对象的部分。

3:抽象关键字abstract和哪些不可以共存?final ,private , static 

4:抽象类中可不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可以。抽象方法目的仅仅为了不让该类创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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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方法设计模式:

解决的问题:当功能内部一部分实现时确定,一部分实现是不确定的。这时可以把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让子类去实现。

abstract class GetTime{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 //此功能如果不需要复写,可加final限定
		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code(); //不确定的功能部分,提取出来,通过抽象方法实现
		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是:"+(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code(); //抽象不确定的功能,让子类复写实现
}
class SubDemo extends GetTime{
	public void code(){ //子类复写功能方法
		for(int y=0; y<1000; y++){
			System.out.println("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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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口:★★★★★

1:是用关键字interface定义的。

2:接口中包含的成员,最常见的有全局常量、抽象方法。

注意:接口中的成员都有固定的修饰符。

成员变量:public static final 

成员方法:public abstract 

interface Inter{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x = 3;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3:接口中有抽象方法,说明接口不可以实例化。接口的子类必须实现了接口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后,该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4:类与类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类与接口中间存在的是实现关系。

继承用extends  ;实现用implements 

5:接口和类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接口可以被多实现,这就是多继承改良后的结果。java将多继承机制通过多现实来体现。 

6:一个类在继承另一个类的同时,还可以实现多个接口。所以接口的出现避免了单继承的局限性。还可以将类进行功能的扩展。

7:其实java中是有多继承的。接口与接口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接口可以多继承接口

 

接口都用于设计上,设计上的特点:(可以理解主板上提供的接口)

1:接口是对外提供的规则。

2:接口是功能的扩展。

3:接口的出现降低了耦合性。

 

抽象类与接口:

抽象类:一般用于描述一个体系单元,将一组共性内容进行抽取,特点:可以在类中定义抽象内容让子类实现,可以定义非抽象内容让子类直接使用。它里面定义的都是一些体系中的基本内容。

接口:一般用于定义对象的扩展功能,是在继承之外还需这个对象具备的一些功能。

 

抽象类和接口的共性:都是不断向上抽取的结果。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

1:抽象类只能被继承,而且只能单继承。

接口需要被实现,而且可以多实现。 

2:抽象类中可以定义非抽象方法,子类可以直接继承使用。

接口中都有抽象方法,需要子类去实现。

3:抽象类使用的是  is a 关系。

接口使用的 like a 关系。 

4:抽象类的成员修饰符可以自定义。

接口中的成员修饰符是固定的。全都是public的。

 

在开发之前,先定义规则,AB分别开发,A负责实现这个规则,B负责使用这个规则。至于A是如何对规则具体实现的,B是不需要知道的。这样这个接口的出现就降低了AB直接耦合性。 

例子:

package pack;
// 接口:初期理解,可以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
//	当抽象类中的方法都是抽象的,那么该类可以通过接口的形式来表示。
// class用于定义类,interface用于定义接口。
// 接口定义时,格式特点:
//	1,接口中常见定义:常亮,抽象方法。
//	2,接口中的成员都有固定的修饰符。
//		常亮,public static final
//		方法,public abstract
// 记住: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的,
// 接口:是不可以创建对象的,因为有抽象方法,
//	需要被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全都覆盖后,子类才可以实例化。
//	否则子类是一个抽象类。
// 接口可以被类多实现,也是对多继承不支持的转换形式,java支持多实现。
interface Inter{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NUM=3;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
}
class Test implements Inter{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NUM);
	}
}
interface A{
	void methodA();
}
interface B extends A{
	void methodB();
}
interface C extends B{
	void methodC();
}
class D implements C{
	public void methodA(){
		System.out.println("Inter :A");
	}
	public void methodB(){
		System.out.println("Inter :B");
	}
	public void methodC(){
		System.out.println("Inter :C");
	}
}
class Interface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Test t=new Test();
		t.show();
		System.out.println(t.NUM);
		System.out.println(Test.NUM);
		System.out.println(Inter.NU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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