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引入模板?
1. 为了代码重用,代码就必须是通用的;通用的代码就必须不受数据类型的限制。那么我们可以把数据类型改为一个设计参数。这种类型的程序设计称为参数化(parameterize) 程序设计。
2.用普通函数来实现抽象操作会迫使你定义多个函数实例,从而招致不小的维护工作和调试开销。解决办法是使用函数模板代替普通函数。
分类:
包括:函数模板(function template)和类模板(class template)。
函数模板:
函数模板定义:
Template <类型1 变量1 , 类型2 变量2, …..
返回类型 函数名(形参表)
{
}
例如:
template<typename T>
T fuc(T x, int y)
{
T x;
//……
}
template<class T>
函数模板只是声明了一个函数的描述即模板(集合),不是一个可以直接执行的函数,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用实参的数据类型代替类型参数标识符之后,才能产生真正的函数。
关键字typename也可以使用关键字class,这时数据类型参数标识符就可以使用所有的C++数据类型
使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⑴ 函数模板允许使用多个类型参数,但在template定义部分的每个形参前必须有关键字typename或class,即:
template<class 数据类型参数标识符1,…,class 数据类型参数标识符n>
<返回类型><函数名>(参数表)
{
函数体
}
⑵ 在template语句与函数模板定义语句<返回类型>之间不允许有别的语句。如下面的声明是错误的:
template<class T>
int I;
T min(T x,T y)
{
函数体
}
⑶ 模板函数类似于重载函数,但两者有很大区别:函数重载时,每个函数体内可以执行不同的动作,但同一个函数模板实例化后的模板函数都必须执行相同的动作。
模板函数:
编译器根据该函数实参数据类型,生成相应的重载函数,该重载函数称为模板函数,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函数。
模板函数的推导过程:
函数模板的数据类型参数标识符实际上是一个类型形参,在使用函数模板时,要将这个形参实例化为确定的数据类型。将类型形参实例化的参数称为模板实参,用模板实参实例化的函数称为模板函数。模板函数的生成就是将函数模板的类型形参实例化的过程。
函数模板的异常处理
函数模板中的模板形参可实例化为各种类型,但当实例化模板形参的各模板实参之间不完全一致时,就可能发生错误,如:
template<typename T>
void min(T &x, T &y)
{ return (x<y)?x:y; }
void func(int i, char j)
{
min(i, i);
min(j, j);
min(i, j);
min(j, i);
}
例子中的后两个调用是错误的,出现错误的原因是,在调用时,编译器按最先遇到的实参的类型隐含地生成一个模板函数,并用它对所有模板函数进行一致性检查,例如对语句
min(i, j);
先遇到的实参i是整型的,编译器就将模板形参解释为整型,此后出现的模板实参j不能解释为整型而产生错误,此时没有隐含的类型转换功能。解决此种异常的方法有两种:
⑴采用强制类型转换,如将语句min(i, j);改写为min(i,int( j));
⑵用非模板函数重载函数模板
方法有两种:
① 借用函数模板的函数体
此时只声明非模板函数的原型,它的函数体借用函数模板的函数体。如改写上面的例子如下:
template<typename T>
void min(T &x, T &y)
{ return (x<y)?x:y; }
int min(int,int);
void func(int i, char j)
{
min(i, i);
min(j, j);
min(i, j);
min(j, i);
}
执行该程序就不会出错了,因为重载函数支持数据间的隐式类型转换。
② 重新定义函数体
就像一般的重载函数一样,重新定义一个完整的非模板函数,它所带的参数可以随意。C++中,函数模板与同名的非模板函数重载时,应遵循下列调用原则:
• 寻找一个参数完全匹配的函数,若找到就调用它。若参数完全匹配的函数多于一个,则这个调用是一个错误的调用。
• 寻找一个函数模板,若找到就将其实例化生成一个匹配的模板函数并调用它。
• 若上面两条都失败,则使用函数重载的方法,通过类型转换产生参数匹配,若找到就调用它。
•若上面三条都失败,还没有找都匹配的函数,则这个调用是一个错误的调用。
四.几点注意
① 如果在全局域中声明了与模板参数同名的对象函数或类型则该全局名将被隐藏在下面的例子中tmp 的类型不是double 是模板参数Type
typedef double Type;
template <typename Type>
Type min( Type a, Type b )
{
Type tmp = a < b ? a : b; //tmp 类型为模板参数 Type
return tmp;
}
② 在函数模板定义中声明的对象或类型不能与模板参数同名
template <class Type>
Type min( Type a, Type b )
{
// 错误: 重新声明模板参数 Type
typedef double Type;
Type tmp = a < b ? a : b;
return tmp;
}
③ 模板类型参数名可以被用来指定函数模板的返回位
// ok: T1 表示 min() 的返回类型
// T2 和 T3 表示参数类型
template
T1 min( T2, T3 );
④ 模板参数名在同一模板参数表中只能被使用一次,但是模板参数名可以在多个函数模板声明或定义之间被重复使用
// 错误: 模板参数名 Type 的非法重复使用
template<class Type ,class Type>
Type min( Type, Type );
// ok: 名字 Type 在不同模板之间重复使用
template<class Type>
Type min( Type, Type );
template < class Type>
Type max( Type, Type );
⑤ 如果一个函数模板有一个以上的模板类型参数则每个模板类型参数前面都必须有关键字class 或typename
⑦ 如同非模板函数一样函数模板也可以被声明为inline 或extern 应该把指示符放在模板参数表后面而不是在关键字template 前面
// ok: 关键字跟在模板参数表之后
template < class Type>
inline
Type min( Type, Typ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