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七大设计原则

目录

一、单一职责原则

1、定义

二、开闭原则

1、定义

三、依赖倒转原则

1、定义

四、里氏代换原则

1、定义

五、迪米特法则

1、定义

六、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1、定义

七、接口隔离原则

1、定义


                    ------------概念先行,后续持续更新----------

一、单一职责原则

1、定义

单一职责原则是最简单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它用于控制类的粒度大小。单一职责原则定义如下: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单一职责原则的好处:

  1. 类的复杂性降低,实现什么职责都有清晰明确的定义;
  2. 可读性提高,复杂性降低,那当然可读性提高了;
  3. 可维护性提高,可读性提高,那当然更容易维护了;
  4.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接口的单一职责做得好,一个接口修改只对相应的实现类有影响,对其他的接口无影响,这对系统的扩展性、维护性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注意:  单一职责原则提出了一个编写程序的标准,用“职责”或“变化原因”来衡量接口或类设计得是否优良,但是“职责”和“变化原因”都是不可度量的,因项目而异,因环境而异。

对于单一职责原则,接口一定要做到单一职责,类的设计尽量做到只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

二、开闭原则

1、定义

开放封闭原则的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其含义是说一个软件实体应该通过扩展来实现变化。

三、依赖倒转原则

1、定义

依赖倒转原则定义如下: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四、里氏代换原则

1、定义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通俗点讲,只要父类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使用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知道父类还是子类。但是反过来就不行了,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就能适应。

五、迪米特法则

1、定义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LoD)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虽然名字不同,但描述的是同一个规则: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可以简单理解为:只与你直接的朋友们通信,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基本思想: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

六、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1、定义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CRP):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聚合”表示一个种弱的“拥有”关系,体现的是A对象可以包含B对象,但B不是A的一部分(雁群与雁);

“合成“则是一种强的”拥有“关系,体现了严格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生命周期一致。(雁与翅膀)

七、接口隔离原则

1、定义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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