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模式合同的特征描述:
社会资本方在建造期间每年投入成本对合同商品进行建设或改造,运营期每年从政府方获取固定金额的现金或金融资产对价。
会计处理原则描述:
建设期按照投入成本的加成率确定收入,因为不形成资产,没有在投入使用时间节点资本化的环节、融资费用也全部费用化。另外,因为建设期形成的资产(确定的收入)未即使收取,因此,应在形成资产之后每年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后抵扣财务费用。
建设期间的会计处理
支出时计提成本
- 借:合同履约成本
-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等
计提收入
- 借:合同资产
-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 借:主营业务成本
- 贷:合同履约成本
运营期的会计处理
按照合同计提应收账款【以约定的每年收款额计算】
- 借:应收账款
- 贷:合同资产
收到政府支付的每年固定支付的费用【以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
- 借:银行存款
- 贷:应收账款
计算融资收入【以上一年合同资产的余额*实际利率计算】
- 借:合同资产
- 贷:应收利息
计提运营期间的支出【运营期间产生的成本】
- 借:合同履约成本
-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等
计提收入
- 借:合同资产
-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