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icit 关键字只能用于修饰只有一个参数(或除了第一参数外,其他参数都有默认值的多参)的构造函数, 它的作用是表明该构造函数是显示的, 而非隐式的,禁止通过构造函数进行隐式转换,声明为explicit的构造函数不能在隐式转换中使用。
跟它相对应的另一个关键字是implicit,意思是隐藏的,类构造函数默认情况下即声明为implicit(隐式)。
需要注意点是,该关键字修饰的构造函数禁止的是进行隐式转换而不是禁止隐式调用,因此被explicit 修饰的构造函数可以隐式调用。
隐式调用、显示调用举例:
Data为一个类,具有一个int类型的成员变量,具有一个有参构造函数
隐式调用的情况:
Data ob; //无参构造
Data ob2(10);
隐式转换:
Data ob3=30; //自动转换为Data ob3(30),该方式只针对只有一个成员变量的类,尽量别使用。
显示调用情况:
Data ob4 =Data(10);
Data ob5 =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