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文章和资源欢迎访问:SuperCoder Blog
文章目录
前言
在软件开发中,为了提高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增加软件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要尽量根据6条原则来开发程序,从而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节约软件的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
一、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程序需要进行扩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目的是使程序的扩展性更好,易于维护和升级。
实现方式:接口和抽象类
因为抽象灵活性好,适用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基本可以保持软件架构的稳定。而软件中易变的细节可以从抽象派生出的子类或实现类来扩展,当软件需要发生变化时,只需要根据需求重新派生出子类或实现类来扩展即可。
二、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即子类继承父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通过重写父类的方法来完成新的功能虽然简单,但是整个继承体系的复用性会比较差,特别是运用多态比较频繁时,程序运行出错的概率会非常大。
三、依赖倒转原则
程序要依赖于抽象接口,不要依赖于具体实现。
简单的说就是要求对抽象进行编程,不要对实现进行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间的耦合。
四、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即不要强迫客户使用它们不用的方法,如果强迫用户使用它们不使用的方法,那么这些客户就会面临由于这些不使用的方法的改变所带来的改变。
五、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识原则。只和你的直接朋友交谈,不跟“陌生人”说话。
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六、合成复用原则
合成复用原则是指尽量先使用组合或聚合等关联关系来实现,其次才考虑使用继承关系来实现。通常类的复用分为继承复用和合成复用两种。
继承复用虽然有简单和易实现的优点,单它也存在一下缺点:
- 继承复用破坏了类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父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父类对子类是透明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 “白箱” 复用。
- 子类和父类的耦合度高。父类实现的任何改变都会导致子类的实现发生变化,这不利于类的扩展与维护。
- 限制了复用的灵活性。从父类继承来的实现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已经定义,所以在运行时不可能发生变化。
采用组合或聚合复用时可以将已有对象的内部细节纳入新对象中,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有以下优点:
- 维持了类的封装性。因为成员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看不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为 “黑箱” 复用。
- 对象间的耦合度低。可以在类的成员位置声明抽象。
- 复用的灵活性高。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动态的引用与成员对象类型相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