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变量?
所谓变量,是给一个值(数值、字符串、数组)指定的名称。当一个值存在于内存时,不可能直接从内存中访问它,只能通过其名称来访问其值。变量是要变化的,在程序运行中其值可能会改变。matlab不需要事先声明变量,也不需要任何维数语句声明数组。当matlab遇到一个新变量名时,将自动建立变量并分配适当的存储空间。
变量的命名原则:
matlab变量名必须是以字符开头,可以是字母和数字的任意组合,允许使用下滑线。
1.通常只使用前面的63个字符。
2.不能使用函数名和系统保留字。
3.不能使用i和j,这两个字符是matlab复数专用。
4.大小写字符是不同的。
常量(特殊变量,不能被删除只):
ans : 如果未定义变量名,用于默认的计算结果存储;
pi : 圆周率;
inf / Inf : 无穷大
eps : 浮点运算的相对精度;
realmax : 最大的正浮点数;
realmin : 最小的正浮点数;
NaN : 不定量;
i / j : 虚数单位
nargin : 函数输入参数个数;
nargout : 函数输出参数个数
变量类型:
1.局部变量
在函数中定义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每个函数都有自己的局部变量,只能被定义它的函数访问。当函数运行时,其变量保存在自己的工作区中,一旦函数退出运行,内存变量将不复存在。
2.全局变量
几个函数共享的变量是,称为全局变量。每个使用它的函数都要用global语句声明它为全局变量,而每个共享它的函数都可以改变其值,因此这些函数运行时要特别注意全局变量的动态。用global函数定义全局变量。
.3.永久变量
只能在M文件函数中定义和使用,只允许定义它的函数存取。
变量的管理:
who与whos命令用于显示在工作空间中驻留的变量名清单,clear命令用于删除matlab工作空间中的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