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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象类
1.1.抽象类的定义
在继承的层次结构中,每个新的子类都使类变得更加明确和具体。如果从一个子类向父类追溯,类就会变得更通用、更加不明确。类的设计应该确保父类包含它的子类的共同特征。有时候,一个父类设计得非常抽象,以至于它都没有任何具体的实例。这样的类称为抽象类。
抽象类和常规类很像,但是不能使用new操作符创建它的实例。抽象方法只有定义而没有实现。它的实现由子类提供。一个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 抽象类的构造方法定义为 protected,因为它只被子类使用。创建一个具体子类的实例时,其父类的构造方法被调用以初始化父类中定义的数据域。
注意:抽象类不可以用于创建对象。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方法,这些方法将在具体的子类中实现。
1.2.抽象类的功能
- 用于隐藏
对类型进行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一个行为可以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的描述就是抽象类。(参考多态)
- 用于拓展对象的行为功能
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表现为所有可能的子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类,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类,那么他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这个抽象类进行派生,拓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
1.3.关于抽象类的几点说明
- 抽象方法不能包含在非抽象类中。如果抽象父类的子类不能实现所有的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抽象的。换句话说,在继承自抽象类的非抽象子类中,必须实现所有的抽象方法。还要注意到,抽象方法是非静态的。
- 抽象类不能使用 new操作符来初始化。但是,仍然可以定义它的构造方法,这个构造方法在它的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调用。例如,GeometricObject类的构造方法在Circle类和Rectange类中调用。
-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的。然而,可以定义一个不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这个抽象类用于作为定义新子类的基类。
-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并将它定义为抽象的。这很少见,但是它在当父类的方法实现在子类中变得无效时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