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变量
变量(variable)可以变化的量,java是一种强类型语言,变量都需要声明变量类型。
语法
数据类型 变量名 = 值;可以使用逗号隔开来声明多个同类型变量。
注意事项:
1.每个变量都有类型,类型可以是基本类型,也可以是引用类型。
2.变量名必须是合法的标识符。
3.变量声明是一条完整的语句,因此每一个声明都必须以分号结束
变量的命名规则:
- 必须以字母、下划线、或者美元符$开头;(不建议使用$开头)
- 除开头外后面的部分可以有字母、下划线、美元符$以及数字组成;
- 命名时需要见名之意
- 变量名不可以和java的关键字发生冲突;
- 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列入:monthSalary
作用域
变量的作用域分为三种
1.静态变量(static variable):使用static修饰,独立于方法之外,其生命周期取决于类的生命周期。类被垃圾回收机制彻底回收时才会被销毁
2.局部变量(member variable):类的方法中的变量,其作用域是其所在的代码块,可分为以下三种:
- 方法中的参数变量(形参):在整个方法内有效。
- 方法局部变量(方法内定义): 从定义这个变量开始到方法结束这一段时间内有效。
- 代码块局部变量(代码块内定义):从定义这个变量开始到代码块结束这一段时间内有效。
3.全局变量(lacal variable):无static修饰,独立于方法之外的变量,只要对象被当作引用,实例变量就将存在。
什么是常量
常量(Constant):初始化(initialize)后不能再改变值!不会变动的值。
常量的命名规则
- 常量名需要全部大写,这样浏览时就可以轻松找到程序中的常量并进行检查或者修改。
- 命名时,名称只能够使用数字、字母、下划线等符号组成,不能够使用图形或者其他特殊符号。
- 不能以数字开头
- 不能和java 中的关键字发生冲突
- 命名时需要见名之意
运算符(operator)
算术运算符: +,-,*,/,%,++,--
运算符 | 作用 |
+ | 求和 |
- | 减 |
* | 乘 |
/ | 除 |
% | 模(取余) |
++ | 自增加一 |
-- | 自减少一 |
注意:
++(--)在前,先赋值在运算,++(--)在后先运算在赋值,++(--)不管出现在前面还是后面结果始终会加一
赋值运算符 (=):
赋值运算符,将值赋值给变量。
关系运算符: >,=,<=,==,!= instanceof
运算符 | 作用 |
> | 大于 |
< | 小于 |
>= | 大于等于 |
<= | 小于等于 |
== | 等于 |
!= | 不等于 |
instanceof | 判断前面引用对象指向的累是否是后面类,或者其子类、接口实现类创建的对象 列如:boolean flas=new Test() instanceof Test; |
逻辑运算符: &&,||,!,&,|
运算符 | 作用 | 结果 |
&& | 逻辑与(并且) | 两边都是true,结果才是true |
|| | 逻辑或(或者) | 有一边是true,结果就是true |
! | 逻辑非(取反) | !true = false、!false = true |
& | 短路与 | 两边都是true,结果才是true |
| | 短路或 | 有一边是true,结果就是true |
扩展赋值运算符:+=,-=,*=,/=。%=
运算符 | 作用 |
+= | 加等于 (原来数的基础上面加上原来的数) |
-= | 减等于 |
*= | 乘等于 |
/+ | 除等于 |
%= | 模等于 |
三目条件运算符 ? :
语法:x ? t : f
注: x为boolean类型表达式,先计算x的值,若为true,则结果为表达式t的值,否则整 个运算结果为表达式f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