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 一个并发请求的不兼容性通过程序设定即可,但是有很多情况仅仅通过程序的不兼容,无法做到处理内容的不兼容。
比如有这样一个需求场景,需要EBS加工所有单位的数据和外围系统对接:
1. 定时全量计算数据;
2. 我们不能每家单位修改都全量计算所有单位数据,效率跟不上;
2. 不能重复计算(全量计算的时候,单家公司的计算和全量一起计算就会存在重复的情况)
这三个要求同时满足的方案有很多种,就开发简便的角度来说,全量计算和单个公司计算逻辑上只有参数范围差异,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会选择一套源码一套架构。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考虑重复计算问题。当全量计算的时候,单个单位不能进行计算防止重复计算。这个时候Oracle EBS 标准的程序(并发请求)是无法做到按参数范围控制兼容性,所以就需要我们人为的在逻辑上进行不兼容锁。
本文主要基于上述逻辑解释逻辑上的不兼容常规做法,主角【dbms_lock】包的使用。
先看一下创建锁的写法:
PROCEDURE lock_request
(
p_lock_name IN VARCHAR2,
x_lock_status OUT VARCHAR2,
x_lock_handle OUT VARCHAR2
) IS
l_lock_handle VARCHAR2(128); --锁定句柄
l_call_status VARCHAR2(1);
l_realse_status NUMBER;
BEGIN
--打开dbms_lock 的包头 ,仔细阅读说明
--方法1,注意这个方法会自动commit ,他会在创建锁的时候对当前事务进行提交。
dbms_lock.allocate_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