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网络安全法》: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引用《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8 第三级安全要求
8.1.4 安全计算环境
8.1.4.3 安全审计
c) 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8.1.5 安全管理中心
8.5.1.4 集中管控
d) 应对分散在各个设备上的审计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集中分析,并保证审计记录的留存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中经常提出各类日志集中存储的要求,主要目的是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以下就其中Linux服务器日志要求的技术整改进行分享:
思路一:配置syslog.conf将系统日志转发至日志服务器
思路二:在网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