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1-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底层的面向对象:封装、继承、多态。
重新认识抽象的面向对象:
1.理解隔离变化
• 从宏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
2.各司其职
• 从微观层面来看,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
•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是所谓各负其责
3.对象是什么?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设计原则
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不必要的方法不用public,子类使用protected,本类使用private)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组合:class A放一个class B,B可以是个指针或者对象)
7.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封装更高层次的理解是封装变化点而不只是封装代码和数据)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