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该以怎么样的形式存在?一直以来都是不少人争论的问题。
目前绝大部分的数字藏品,都是现实藏品及IP为依据发行的数字版权作品,也就是绝大部分的数字藏品都可以说是实物的“复制品”。
然而实际上,市面上的几乎绝大部分的数字藏品,都是在取得原藏品权属单位授权许可后,在原藏品基础上进行二次设计创造的数字产品,是“原生数字艺术品”。也就是说,它首先以数字形式诞生,不再是以现实原品为标准。
对待这些“二创”作品,数字藏友们的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不是原版的一比一复制,那就是赝品,毫无价值;也有一些人认为,二创作品才能发挥数字藏品本身的优势,实现数字藏品价值的最大化。“二次创作”已成了数字藏品行业热切讨论的话题。
数字藏品二次创作优势
对于原始藏品而言,想要变成数字藏品,数字化就变成了必须经历的方式。原始藏品在数字化的过程中,通常会经历三个阶段,一是收集扫描,二是建模渲染,三是设计与加工。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保留还原藏品的原始样貌,一方面,容易在发行的过程中泄露原始藏品的核心数据,给不法分子复制造假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有涉及到版纠纷的问题,不利于分享和传播。
数字藏品与传统藏品的优势,就在于它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任何藏品在互联网上被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随时进行查看和分享。
在数字化的过程中,加入二创便能让藏品的展示和传播更加方便。例如,将古代书画进行高清扫描,然后再制作成动态的图片或者视频展示的形式,可以让观众更容易理解。知名作品《清明上河图》数字化的过程中,就将静态的画面转为动态的动画,